张晓娇、郭志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物业小区电动车管理方面
铁岭市出台了《铁岭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期间按照文件要求,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劝导群众按照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主动报废过渡期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电力管理部门,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
二、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安装情况
开原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23个小区,52栋楼,3494户居民,建筑面积25.56万平方米。总投资1934.32万元,中央预算内下达资金1409万元。改造内容计划安装自行车充电桩30套。2021年老旧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涉及6个片区,77栋楼,4069户居民,建筑面积25.35万平方米。总投资5899.95万元,中央预算内下达资金4634万元。计划安装自行车充电桩155套。
三、加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住建局将督促物业公司通过宣传标语,电子屏幕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居民的防范风险技能。
四、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名和厂址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的违法行为。
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