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经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文明祭扫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宣传,提高认识
国家提倡文明祭祀和文明丧葬多年,但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和农历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等时节前后,各路口、城乡结合部仍有焚烧冥纸、冥币、纸扎等迷信祭祀用品的不良习俗。在祭祀和丧葬活动中焚烧迷信祭祀用品,不仅浪费资源,而且影响大气质量,造成空气污染,特别是容易引发各类火灾事故。每年清明节前后,各乡镇都发生因烧纸祭祀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林地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重大的经济损失。市委、市政府倡导广大市民办理丧事活动应当文明节俭、遵章守礼,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清明节等时节祭祀要采取植树、鲜花、网络等文明低碳祭祀祭扫方式,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彻底摒弃焚烧冥纸、冥币、纸扎等不良习俗和不文明行为,加快培育现代殡葬和祭祀新理念新风尚。
二、密切配合,加强管理
(一)严禁生产销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生产、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祭祀用品。对生产加工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迷信祭祀用品的组织和个人,由民政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禁止任何人在门店、路边等一切场所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对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组织和个人,由市场监管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没收。所有没收的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二)严禁焚烧祭祀。禁止在墓地、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等任何露天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发现以上行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局、环保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人员要劝阻和制止。任何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焚烧冥纸、冥币等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综合行政执法局 024-73800110、民政局024-79681358)。
(三)禁止运输迷信祭祀用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迷信祭祀用品提供运输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运输祭祀用品的运输车辆进行严查。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明确职责分工。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和相关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员人员如下:
组长:主管副市长
成员单位:民政局、市场监督局、发改局、公安局、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局、检察院、法院、交警大队、融媒体中心。
开原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