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原 市 民 政 局
对开原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 100 号提案的答复
梁明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聋哑人扶贫”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切实做好残疾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开原市委 开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开委发〔2019〕7号)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全市现有城乡低保保障对象16337人,其中:保障残疾人4742人,保障残疾人中听力言语残疾224人;现有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9166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753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413人。
1、落实贫困残疾人综合保障性扶贫举措。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落实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和残疾人低保分类救助政策。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55元,生活困难补贴每月70元),增强补贴制度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对整户不符合纳入低保范围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3、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积极调动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志愿服务人员参与脱贫攻坚,做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引导扶贫志愿服务深入开展。
二、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就业脱贫
市残联将有劳动能力和生产愿望的贫困残疾人纳入产业扶贫重点帮扶对象,加强跟踪指导和技术服务。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就业创业。实施电子商务助残扶贫行动和贫困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普遍开展就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支持贫困残疾人家庭生产就业增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在资产收益分配、扶贫资金和其他资产折股量化时予以适当倾斜照顾。
1、残疾人个体帮扶创业政策,有营业执照满一年的并且在符合就业年龄段,可以申请帮扶资金。根据残疾人需求,可提供免费培训;
2、对残疾人学生进行帮扶,每人每学年1000元标准;
3、贫困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可根据残疾人需求按程序办理。
4、我市由残疾人创办的服装加工企业,可以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市将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稳定实现贫困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充分发挥残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资源、加大帮扶力度,鼓励残疾人创业就业,动员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扶贫,齐心协力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真正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
开原市民政局 开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