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原 市 教 育 局
对政协市八届二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张丹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禁止商业行为进校园》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并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部署。对全市各学校开展了全面排查,包括变相的公益广告,潜在的商业广告。排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没有将红领巾及其名义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二)没有正在校园开展或计划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三)没有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
(四)各类“进校园”活动没有夹带商业活动。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活动,各学校普遍提高了认识,深刻体会到商业广告进校园有百害而无一利,更是对圣洁校园的亵渎和侮辱。它既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又分散了学生的精力,且学生年龄不大、判断能力差,不能辨识广告的真假,极易上当受骗。同时,商业广告还容易诱发学生攀比心理,引发高消费,导致一些孩子向家长提出种种不合理的要求。
为了充分认识商业广告的危害性,禁止商业广告进校园,进一步规范校园管理,我市制定了“三不准”:
1、不准在国旗、国徽、军旗、军徽、红领巾、校服上做商业广告,干扰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2、不准在校园开展各种广告等商业活动,不得利用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教学电子平台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3、不准任何老师、任何学生在校园内参与商业广告活动。
总之,学生的健康成长,美好心灵的呵护,需要校园这块净土,严禁商业广告进校园这是根本,让校园远离商业广告的骚扰、侵袭,坚决抵制商业广告对学生的不良影响。
在今后工作中,各类进入校园的活动必须经过教育局审批备案,全程监控,如有问题,立即停止,确保教学秩序。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坚持公益性原则,适当引进诸如“法制宣传、革命传统教育等”真正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
开原市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