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教育局
对开原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杨玉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学生营养午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地区多次发生校园周边重大安全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特别是2018年葫芦岛建昌“11.22”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中午驾车冲撞校外用餐返校的学生,导致6人死亡,18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为深刻汲取教训,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确保学生午餐卫生和营养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保证学生生命安全,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教育局决定在校园内没有就餐条件的学校,实施中午用餐配送制。2019年2月28日,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学生中午用餐实施配送制的文件,就学校如何做好配餐工作提出了原则性意见:一是学校自主选择配餐企业。学校首先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本着学生及其家长自愿就餐的原则,学校自主选择有正规经营资质的用餐配送企业,并签订能够充分保障学生用餐权益的送餐合同,保证学生吃的好,吃的饱,吃的健康,吃的安全。二是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致家长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的形式,把方便家长的好事沟通好,把保障学生健康和安全的初衷宣传好,力争做到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三是学校要做好送餐企业的监督工作。要定期了解送餐企业的工作流程,及时反馈学生的用餐意见,督促送餐企业改善服务质量,确保每日饭菜的质量和数量。四是学校要做好用餐学生的管理工作。要安排好相关领导和班主任老师做好与送餐企业的对接和陪餐工作,确保学生用餐秩序井然,科学合理。五是中午在校期间,学校要做好学生的监管工作,确保学生的在校安全。
为进一步提升配餐质量,2020年6月8日,教育局委托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为学校送餐的配餐企业实行统一招标,佳乐餐饮有限公司、康之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百朋营养餐饮有限责任公司3家配餐企业中标,按照招标工作流程,6月20日学校与配餐企业分别签订了餐饮配送合同。佳乐餐饮有限公司为实验小学、新华路小学、红旗小学、铁西小学、育才小学、二高中提供午餐配送服务;康之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三中、五中、六中和八中提供午餐配送服务;百朋营养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点高中提供午餐配送服务;因疫情期间,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教育局牵头组织疾控、市场监督、公安等八个部门开展了学校开学条件评估验收工作,职教中心食堂未达到为学生供餐标准,因此职教中心单独招标,由爱与阳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职教中心提供午餐配送服务。
为有效保障配餐安全、配餐卫生和配餐质量,学校和配餐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机制,由学校组织配餐企业与学校班主任对接建立班级配餐群,将每日餐单发到班级群,让学生和家长知道每餐的营养搭配情况,学校将不定期的采取以试卷问答的形式,让学生本着实际情况,通过试卷问答反馈内心真实意愿,学校将以班级为单位以学生反馈的意见为主,将师生用餐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配餐企业,配餐期间如有一半学生和家长对配餐企业服务质量或配餐质量不意,将终止送餐合同。配餐期间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家长去配餐企业考察,对配餐企业的供餐质量起到监督和保障作用。
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配餐企业环境卫生、午餐质量等进行检查;深入学校调查了解学生就餐情况及学生对午餐的问卷反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配餐企业,并通过学校的统计情况对配餐企业进行调查,并按招标合同的具体要求进行处理;教育局也定期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配餐企业的供餐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学生的用餐安全保驾护航。
由于疫情的原因,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学校要疫情常态化封闭管理,学生必须在校封闭管理,没有极特殊情况不能离校,如果学生和家长对配餐不满意或有特殊体质,家长可以每天到学校送餐。待疫情解除后,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就餐。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