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林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联动机制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办公室拟建立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联动机制,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收集、交办、办理、督办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规范,推动代表议案建议提交办理高质量,推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执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提升,把每一件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过程转变成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监督、改进提高工作的过程。
一、规范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审查工作
1、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权,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把好代表议案建议“提交关”。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以问题为导向,履行好监督职能,通过组织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真正发现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创造条件、提供素材。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要站位全局,紧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战和助推“五个基地”建设为目标,通过认真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广泛调研、座谈走访、密切联系群众等方式,充分发挥自身岗位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汇聚民智,提高议案建议提出的质量。
2、代表议案、建议的收集。要把好代表议案建议的“收集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联系的乡镇街代表团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初步筛选,对经筛选后符合要求的议案建议分类交由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再次审查,帮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确保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要求。分类审查通过的,履行大会程序确定为正式议案、建议。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转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
二、规范议案建议交办环节
1、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要把好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要在人代会召开后,整理汇总议案建议清单,同市政府办公室密切联系,及时、准确交办议案建议。市政府办公室接到承办任务后,要对承办的建议进行清查、核实和登记,制定办理工作责任登记卡。根据建议的具体内容,按照分级负责五级办理的总要求,明确办理的具体部门或责任人,并报人大代表工委备案。建议原文由市政府办公室在建议交办会上转交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应逐件核对确认,避免出现遗漏,发现与本单位工作职责不相符的建议要在交办会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沟通,形成文字说明,经本单位领导审定签字后,退交市政府办公室,不得自行转送或积压拖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涉及的问题,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属于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承办的,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其他涉及市委相关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协调,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 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人大代表议案的办理责任单位是人大常委会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单位是市委相关部门、“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各承办单位应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列为本单位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通过召开会议、实地研判等方式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办理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逐级压实责任。对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同类问题,可以并案办理,统一研究办理措施并分别答复代表。代表建议实行“五级领办”制度。由市长、各位副市长领办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一级、二级建议,由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根据建议性质、内容、重要程度、办理难度等分别领办三级、四级、五级建议。
三、规范议案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要根据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制定督办任务分工表,结合工作职能将议案建议逐件归口分配到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负责定期调度。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办。并结合联系代表、专题调研、召开会议、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进行实地走访、听取承办单位关于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督办力度。
二是政府办公室要通过现场督导、走访座谈、联合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承办单位从内部交办、办理进展、业务流程、总结反馈等环节进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督办。分阶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办理成果及存在问题等,实行全程督办,强化质量考评。
三是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要定期同“一府一委两院”的有关机构沟通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要推动市委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治巡察内容,将办理不力、代表不满意、问题未解决的纳入巡察问题整改内容。要与市监察委员会联动,落实代表建议“三联单”制度,形成多部门督办合力。要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将代表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的线索,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快速高效解决。要逐步建立人大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进行“回头看”,对疑难建议进行跟踪督办。
四、建立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表彰机制和政府部门办理议案建议成效考评机制
一是人大常委会要逐步开展对各承办部门进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议、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市政府通报,同时将测评结果向有关承办单位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主观不作为、办理不力的承办部门负责人,建议市委进行岗位调整。
二是市政府办公室要强化质量考评。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之中。对办理认真、成绩突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对相互推诿、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的行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对代表进行无理指责、打击报复的单位或者领导,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