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对开原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第23号《关于有效盘活农村教育闲置资产的建议》答复

来源: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11-14

王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盘活农村教育闲置资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随着农村中小学学龄人口流动性的加大和学龄人口减少,各地普遍加大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力度,这对于提高农村中小学校规模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形成了农村部分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

  根据辽教发【2013147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闲置校园校舍处置的基本原则:

  1.以县为主,分类指导。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工作由县教育、 财政部门牵头统筹安排,对每一所闲置学校进行科学诊断,寻求最合理的利用方式,制定合理的再利用或处置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教育优先,综合利用。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应围绕向教育集 中这一中心点,盘活闲置校产达到最大化原则,结合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优先用于教育等农村公益性事业。此外,各地可依据实际情况,将其改建为村级活动室、养老院等公益性场所。

  3.明确权属,维护权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严格程序,明确权属关系,规范处置行为。

  4.依法处置,分类处理。经确权属于国有资产的闲置校舍,其管理等均需按照《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61 号令)的相关规定处理。

  5.闲置校园校舍可以采取置换、变 卖、出租,教育系统内部调整使用以及调整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等方式进行处置。

  具体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开原市教育局非常重视,联合财政局对全市的中小学校闲置校舍及土地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统计,理清权属关系,建立资产台账;并与开原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局进行会商,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对学校闲置资产处置加强管理。按照有关程序出租出借取得收益应纳入单位预算, 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处置取得收益要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相关规定上缴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变卖校产,其使用、处置、评估、清查等事项必须按相关规定报开原市财政部门审批。

  下一步工作打算:

  开原市首先从产权清晰、争议较少的闲置校园 校舍入手先行开展工作,积累经验后再逐步将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工作全面开展起来。

  1、由于闲置农村中小学校校舍和土地使用权,各乡镇及各学校的情况不同,需要乡镇的配合对闲置校舍进行认定。

  2、循序渐进,稳妥推进。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工作情况比较复杂,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减少不和谐因素。

  3、用于支持教育等农村公用事业的闲置校园校舍应由开原市教育、财政部门报开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办理有关手续。

  

  开原市教育局

  202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