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农村集市占路经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疏导工作。农村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称为“马路市场”。通过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现场讲解,悬挂条幅等方式,深入沿线向商户详细讲解说明公路沿线摆摊设点、集市贸易等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积极引导群众以实际行动支持马路市场整治工作,使沿线摊贩自觉消除违法行为。
二、扎实推进“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三、强化部门联动,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乡镇政府等部门,采取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方式,由乡镇政府对集市贸易进行合理规划、迁移,劝说经营户远离公路到指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全面开展农村集贸市场占路经营行为的治理,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开原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