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原 市 公 安 局
对人大市八届三次会议42号建议的答复
李凤云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交警大队对待情节较轻的,会对驾驶人员批评教育为主,罚款为辅,且针对外地车辆,一切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二、大队邀请专家对开原城区路段调研考察,已制定了如“绿波带”一系列优化交通方案,现在国道102线城区段、新华路、长征街已有“绿波带”,其它路段陆续升级改造;
三、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各中小学校门前已经施划禁停标线并安装摄像头对违停车辆进行抓拍。如老民主和开原市中心幼儿园已设立单行环岛,方便机动车送孩子上学即停即走;高中门口施划黄色网格禁停线等。交警大队已派出“护学岗”民警维护各中小学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出行安全。
四、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在市区主要红绿灯路口增设了人行横道信号灯,由于资金问题,只能保证在新安装路口或升级改造路口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比如新五中路口,就将人行横道信号灯列入施工项目。今后在升级改造过程中,从主要路口逐步增加人行横道信号灯。
五、已经与交警事故股对该路段进行调研,到实地摸排,调取既往事故,研判结论如下:
首先调取了该铁道口2017年1月1日至今的交通事故,至今只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为2019年2月19日,一农用运输车与一小型客车碰撞,伤势轻微,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不属于事故频发地。
2019年8月6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