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开原市长征街34号
【公开电话】
024-73615538
【办公时间】
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部门领导
机关职能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落实住房政策,落实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落实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

  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监管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监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落实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

  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落实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五)负责全市城市建设。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对城镇供水、节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落实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监督检查及全市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

  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落实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一)组织制定市政府决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并对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

  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移、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

  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五)负责依法实施住建领域行政许可。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去库存”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2.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