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工作组:
为有效促进公务员队伍作风转变,强化职责担当,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履职尽责意识,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开原市公务员分层次考评实施方案《试行)》《开原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年度考核工作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并上报。
二、考核范围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年度考核范围为各党委〈党组)管理的公务员,工勤人员除外。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原则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简便易行原则。
四、考核程序和内容
(一)考核程序
成立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制定年度考核方案,严格执行相关考核文件规定,规范考核程序,落实考核要求,确保应考尽考。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1.被考核公务员按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2.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3.民主推荐优秀等次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4.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5.书面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并由本人签署意见;6.公务员对考核等次有异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7.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本单位考核情况进行备案。
(二)考核内容
1.做实年度考核。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重点考核承担工作实绩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突出平时考核及结果运用。将平时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年度考核当中,重点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公务员本人承担的工资实绩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二是本单位对公务员本人每季度的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好”等次较多的,可在规定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平时考核评鉴结果无“好”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五、考核备案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要求将考核有关材料及时报送组织部备案。
六、监督管理
局机关考核工作,由开原市卫生健康局公务员2024年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
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局机关办公室反映。
严格考核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彻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4日
开原市卫生健康局公务员2024年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丁强开原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佟占文开原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健开原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斌开原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田宇开原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李丽莎开原市卫健局人事工作组负责人
吴德南开原市卫健局保障中心科员
王亚姝开原市卫健局保障中心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