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4〕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4〕31号)、铁岭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铁市卫发〔2024〕41号)等有关要求,于2024年12月对全市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2024年度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主体为开原市卫生健康局及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有乡镇街卫生院20家、标准化卫生室(所)24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6家,助产医疗机构3家,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我市20个乡镇街,为我市44.16万人提供国家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94元(含重大9元),新增经费重点支持各地强化对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共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单位1030.1466万元,资金到位率30.77%。
2024年度组织召开了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等培训会议,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进行了培训,参加人员54人,农村卫生院分别对辖区村医进行培训。我局还先后出台了《关于成立开原市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考评小组的通知》、《2024年开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检查方案》、《关于下发开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评补充方案的通知》以及《开原市老年人体检工作规范》。
(一)定期进行数据抽取,提升服务质量。利用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专职人员每月定期抽取2个乡镇街2个村,查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情况、信息的录入、更新及数据的真实性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和规范化管理情况,每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通过一年的检查、督导、通报、改进,电子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录入率、真实性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二)基层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有所提高。加强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双向协作和转诊机制,加强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专科医生和公共卫生医师参与,积极发挥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作用,加强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和服务提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指导和健康管理服务。
三、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24年度绩效评价由开原市卫生健康局组织6名专家,对全市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等,采取现场核查资料、信息系统数据复核、电话随访、电话问卷调查等方式,考核了20家乡镇街卫生院(随机抽查下辖村卫生室40家)、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对各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百分制评分及排名(评分排名附后)。
本次进行绩效评价的20个乡镇街共涉及服务人口44.16万人,其中:电子健康档案人数398548人,建档率90.25%;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63061人,健康管理率62.85%,辅助检查42826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4.8194万人,管理率76.86%,随访评估138246人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1.4097万人,管理率67.13%,随访评估53366人次;中医药老年人管理6.3817万人,儿童管理11531人,管理率92%;家庭医生签约288130人,签约率65.25%。
四、2024年度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推广和务实应用为导向。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动态更新和完善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它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同时加强对健康档案内容的核查甄别,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准确、有效。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受益率、保障率极大提高,组织管理体系比较健全,项目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费保障和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各项服务项目水平稳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配合度都显著提高。取得以下主要成效:
组织管理力度得到提升,项目执行力得到提高。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订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为提高项目执行的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定期随访、入户走访,结合健康扶贫和新冠疫情防控实际,普查、核实人员信息,宣传疫情安全防控,普及医疗卫生知识,让百姓深切感受到医疗卫生就在身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在身边。
绩效评价管理相对规范,有力保障项目持续开展。县级绩效评价均由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评价结果由两部门共同通报,增加了部门之间的联动性。本次进行绩效评价的20个乡镇街均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9〕17号)要求,在辖区内采用“参考值”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大幅提升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零结余”。
完善管理机制,增强了项目实施效果。评价结果显示:老年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大幅提高,电话随访接通率为90%,未发现弄虚作假、伪造等现象。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满意度90%,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50%。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规范管理率分别为76.86%和67.13%,高血压达到国家规定规范管理率75%的标准,糖尿病有待于提高,患者健康管理质量有所提升。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宣传,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和认同感逐年提高。0-6岁儿童规范管理率达到85%以上,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率、接种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农村预防接种门诊达到数字化标准。
五、自评结论
- 各乡镇街主要指标考核排名(见附件)
- 主要经验及做法
随着老百姓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认知和要求越来越高,我市普遍存在村医老龄化问题,有些地方出现空白村现象,现我市村医年龄最大81岁,很难胜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我市根据现有的情况,经调研研究,在我市上肥镇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化到卫生院试点,同时,也作为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试点。依据目前来看,效果不错,这次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上肥镇在农村排名第二,服务率和满意度大大提高,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上化,既满足老百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同时也增加卫生院的收入,起到了引领作用。2025年我们计划再启动一家试点,待时机成熟后全面铺开。
(三)存在问题
一是组织管理方面还有待加强。
1.部分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职责服务不到位,项目宣传覆盖面不够细致,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知晓率不高,与政府其他民生工作融合度不够完善。现我市乡镇村医的管理还存在由乡镇防保站负责的观念,与乡镇卫生院存在管理和工作分离、存在医疗和公卫工作分离现象,不利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入开展(现已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开展指导不全面,没有很好地履行管理、指导和考核的职责。加之疫情的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不够及时、全面。
2.信息系统建设: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虽已达到全覆盖,但边远村移动信号不顺畅、网速慢、卡,网页打开困难,录入电子健康档案信息难以顺利进行,信息的读取与获得都很困难。重叠数据、异地丢失数据等情况都有存在,需要较长时间的捊顺。电子健康档案的核查甄别不高,内容不太完善、准确、真实。
3.部分地区专业机构项目指导人员和项目实施机构工作负责人员对项目工作的要求、规范等知识掌握不够精确。项目实施机构业务管理人员原始记录不够全面,考核工具、表格不完善、数据不够清晰明了。项目执行机构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隐患凸显,亟待解决。
4.存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系统录入死亡录入及信息录入雷同问题。主要是基层管理不到位,档案录入人员思想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存在应付心理,有待于整顿管理(多次召开整改会议,已整改)。
二是资金管理方面。
资金拔付不及时,不足额、不到位;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服务项目提供方面。
1.部分项目工作质量有待提高。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程度、0-6岁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电子档案信息及时录入需要进一步提升。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管理老年人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医)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随访档案,互不沟通,无法真正实现对居民健康全方位管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不健全,其中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不全面,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不及时,未积极应用中医方法开展高血压和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档案不能实现随时调动,老年人健康体检管理率不达标,部分乡镇电子档案管理率偏低。
3.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率及推广率低;电子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管理和使用档案的作用率低。电子健康档案未向居民开放,居民个人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六、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提高业务水平。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统筹规范信息化建设,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动态更新和完善档案内容,加快电子信息相互联通,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提高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和获得感、保障率、受益率、幸福感,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基层医务人员的服务技能,继续以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医务人员为核心,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服务为突破口推进基层慢病医防融合。
(二)抓好质量管理,确保各项服务全面精准。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组织清理无效档案,查漏补缺,消除空项、缺项,确保新建档案不漏项、不缺项,规范合格。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做实、做精、做细上下功夫,避免虚假档案、随访不实、管理不到位等现象出现。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管理,特别是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0-6岁儿童的中医健康管理,强化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中医体质辨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规范随访次数和随访形式。着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卫生健康管理服务理念,将全科医生签约团队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拨付规定。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8号)《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0〕139号)、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标准及时足额安排资金预算,明确年度绩效目标,规范资金分配、使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强化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合理支出。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系统操作便捷性。各乡镇街防保站要广泛听取基层医疗机构业务人员建议,加强与提供信息服务的部门沟通,完善系统查询功能,统一录入模式,简化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的可查询性和操作便捷性。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与指导,规范数据录入流程,提高信息系统数据质量。
(五)针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各乡镇街要针对提出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采取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于2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市卫生健康局基层组。
(六)加强培训。加强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和服务提供,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等培训与应用指导,切实提升慢病规范管理质量,近期联合卫协会在中医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基本公共卫生规范管理质量,提高基层开展医防融合管理的能力。
(七)加强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力度,利用官网、报纸、新媒体等,积极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内容及重要意义、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在项目执行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各基层医疗机构采取在机构醒目处悬挂宣传标语,印发材料、宣传栏、LED屏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目的意义和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有利于提升服务项目水平,改进医疗质量,弘扬高尚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基层单位对照通报内容,整改问题导向,形成报告,于2025年2月20日前上报到市卫生健康局基层组。
联系人:王姜、李华丽
电话:73808309
附件 开原市2024年度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综合排名情况.docx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