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棵树镇、下肥镇:
八棵树镇上报的关于2024年八棵树镇八棵树村稻米加工项目终结、退回2024年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的申请,下肥镇下汪村冷库建设项目的申请,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收悉,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你们上报的申请。请按项目库建设文件要求在所乡镇(街道)、项目所在地进行公告。
附件:1、关于2024年八棵树镇八棵树村稻米加工项目终结、退回2024年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的申请
2、关于下肥镇下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申请
开原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关于2024年八棵树镇八棵树村稻米加工
项目终结、退回2024年中央发展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的申请
开原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因不符合环保要求,无法顺利实施八棵树镇壮大村集体项目,现将2024年八棵树镇八棵树村稻米加工项目终结、退回2024年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现申请如下:
一、项目简介
八棵树镇壮大村集体项目为2024年八棵树村稻米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投资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30万元(上级已拨付至镇里),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上级未拨付),县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20万元(上级未拨付),合计100万元。
三、原资金预计使用及收益情况
预计将该笔资金用于八棵树村稻米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稻米加工厂厂房及配套设施,预期收益在2024年年底实现年收入不低于7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四、申请退回资金数额
2024年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30万元。
五、申请退回原因
- 该项目前期投资资金少、建设规模小,并未要求做环评。
- 原准备选址时,项目所在村在二级水源保护地范围内。全镇18个行政村,14个行政村在二级水源保护地范围内,其他4个行政村离我镇水田主产地较远,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现申请将2024年八棵树镇八棵树村稻米加工项目终结、退回2024年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请给予批复!
开原市八棵树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关于下肥镇下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
经济项目的申请
开原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于八棵树镇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无法实施,八棵树镇终结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退回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现我镇下汪村申请实施2025年下肥镇下汪村冷库项目,使用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
可否,请批示!
下肥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