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加强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管好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确保生猪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按照辽宁省制定的《关于印发辽宁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给予我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374万元奖励资金,支持本市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开原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开原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为了加强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管好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确保生猪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按照辽宁省制定的《关于印发辽宁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给予我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374万元奖励资金,支持本市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全市生猪生产积极性,促进养殖产业健康发展,为增加市场供给和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二、奖励资金具体使用方向及金额
(一)支持生猪产业发展77.00万元
1.春秋两季集中免疫购买防疫注射器、防护服、手套、鞋套、消毒药、动物疫病检测物资等50.00万元。
2.购买防疫服务费用27万元。
(二)无害化处理县级资金60.00万元
(三)生猪强制免疫疫苗购置费用60万元
(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资金154万元。
(五)应急资金23万元。
三、监督检查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宣传,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发挥好奖励政策对生猪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奖励资金管理。开原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市长负责制,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按照方案要求具体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
附件:2025年开原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明细
附件
2025年开原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明细
一、支持生猪产业发展77.00万元
1.用于春秋两季集中免疫购买防疫注射器、防护服、手套、鞋套等消耗品、消毒药合计30.00万元;动物疫病检测物资20.00万元,购买消毒药20万元,合计50.00万元。
2.购买防疫服务费用27万元。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3〕616号)聘用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9人,每人3万元/年,签订的服务协议,防疫服务费27万元。
二、无害化处理县级资金60.00万元
2025年预计养殖环节病死猪6万头,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畜牧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8〕44号),中央财政承担50元/头、省财政承担10元/头、市县财政各承担10元/头,共计60.00万元。
三、生猪强制免疫疫苗购置费用60万元
2025年疫苗购置资金60万元。
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资金154万元。
该项资金用于全市20个乡镇(街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重点支持生猪养殖量大、养殖场和散养户相对密集的村屯,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村屯畜禽粪污集中堆沤点建设与日常管理等支出。
五、应急资金23万元。
作为应急储备金,用于生猪生产和流通环节粪污治理、疫情防控等不可预见突发事件应急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