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5-26 08:30:0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依据《铁岭市农业农村局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铁岭市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发〔2025〕13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市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工作,制定本核验工作方案。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验收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依据《铁岭市农业农村局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铁岭市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发〔2025〕13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市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工作,制定本核验工作方案。
一、核验对象
实施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和县、乡级应用基地的主体。
二、核验内容
按照《开原市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市、乡核验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主体开展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实验收。
三、核验方法
采取农机作业远程信息化监测系统和实地抽查核验方式进行作业质量和作业面积核验。
四、核验流程
实施主体作业结束后的一个月内,(6月20日之前)应主动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作业补贴。
1、信息化监测。全面安装信息化作业监测终端,将其作为作业补助核实验收判定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提升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判定标准的一致性和核验工作的高效性。应积极谋划建设市级统一作业监测平台并实现作业监测设备全接入,统一作业效果判定算法,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保护性耕作作业后能否达到补助标准以及差异化补助的档次,由秸秆覆盖率来决定。考虑到目前播种机作业时前置摄像头测定秸秆覆盖率相对容易,2025年仍采用播种作业前秸秆覆盖率作为补助判定主要标准。
2、实施主体在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实施作业的,应具有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的有效凭证;实施代耕代种作业的,代耕代种对象应对实施主体实施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情况以有效方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规范、不按时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可不予组织核实验收。并做好省、市两级将适时对各地核实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3、人工实地抽检。依据信息化平台监测数据,市核验工作小组随机抽取,综合判定核实验收结果,确保项目实施安全、可靠、真实、有效。乡镇农机站共同参与抽检核验,核验结果共同签字确认。
五、档案管理
有实施主体的乡镇(街)要建立专门的补助工作实施档案,相关文件资料、信息化平台数据、验收材料等要完整齐全,留存备查;要做好高标准应用基地技术支撑服务费相关支出的合同、影像资料、监测和研究成果等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有据可查。
六、工作要求
各项目相关乡镇要成立项目验收小组,认真执行此方案,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验收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相关验收材料,并将各级验收材料妥善保管存档。
附件1-5是作业户填写,附件6-9由乡镇填写。
附件1:
作业申请书
镇人民政府:
我是镇村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户),联系电话,有马力拖拉机台,免耕播种机台。已安装信息化检测终端设备,具备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能力。本人自愿参加2025年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申请作业面积亩。
承诺作业中:严格按照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标准实施作业,认真履行作业合同中的各项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保证作业时间,按时上报各项备案材料;如达不到作业质量标准、不能按时上报各项备案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愿自负责任。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附件2:
开原市2025年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
作业补助项目合同
甲方: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
为了加强对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补助项目的管理,全面完成2025年我市保护性耕作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国家行动计划(2020—2025)》和农业农村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国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宁省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辽宁省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技术要点》等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开展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开原市农业农村局(甲方)与实施对象(乙方)___签订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补助项目合同,条款如下:
1、任务指标:___亩。
2、作业技术模式、作业质量标准、补助标准。
根据我市土壤类型及机具配备情况,我市采用秸秆部分还田免耕播种方式、秸秆全量还田免耕播种、条耕、宽窄行免耕播种等模式。在不动土、少动土、不焚烧的地块进行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
3、实施作业主体,必须实行精准平台全程监控。
4、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对实施对象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质量进行监督,确保作业质量,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组织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5、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结束后,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验收。补助面积以实际合格面积为准。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公章)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乡镇街农机站(公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开原市2025年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
作业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农户委托所在村委会)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共识条款如下:
1、甲方自愿提供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服务。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国家行动计划(2020—2025)》和农业农村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国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宁省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辽宁省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技术要点》等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开展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
2、乙方代表农户将亩耕地,委托甲方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乙方要积极为甲方实施保护性耕作免耕作业提供方便条件。作业结束后,经双方初验,不动土、少动土、不焚烧的地块进行免耕播种作业,视为合格,以双方在自验表上签字作为有效凭证。
3、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4、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使得本合作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合同。
5、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农业农村局留一份复印件备案。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鉴证方申请调节,也可向当地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甲方:_________(盖章)负责人: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盖章)负责人:电话______________
鉴证方:镇(街)人民政府(盖章)负责人:电话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2025年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农户
委托合同自验明细表
序号 |
农户姓名 |
实施地块名称 |
合同面积 (亩) |
代耕作 业面积 (亩) |
农户自验 合格面积 (亩) |
实施对象 签字 |
农户自验 签字 |
农户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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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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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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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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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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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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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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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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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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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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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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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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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报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备案一份,自验须本人签字,禁止代签,如弄虚作假,预期不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
附件4:
2025年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
作业面积补助公示
村广大村民:
按照《辽宁省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辽宁省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技术要点》铁岭市农业农村局《铁岭市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经开原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在我市旱作区实施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补助试点工作。
_______自愿在_________村实施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按照作业标准,认真履行作业合同,实施免耕播种作业面积亩,经农户自验确认达标面积亩。该实施对象作业面积以远程信息化监测系统数据为准,合格面积亩。
上述内容,从即日起公示7天,如与实际不符,可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79683019。
_________村民委会(章)
年月日
附件5:
2025年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
作业验收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5年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工作已全面完成,截止到2025年月日,共播种亩,达标亩,
现申请验收。
申请人:
2025年月日
附件6:
作业申请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开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原市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___________乡(镇)、街实际情况,具备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能力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有____个,符合作业要求机具____台。特向农业农村局申请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申请作业面积_______亩。
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实施作业,认真履行作业合同中的各项要求,保证指定地块、保证作业质量、保证作业时间,按时上报材料。
特此申请。
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附件7:
2025年___________乡(镇)、街
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验收申请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开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原市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要求,__________乡(镇)、街2025年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任务已全面完成,共完成作业面积___________亩,监控平台达标亩,涉及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共___________个,现申请验收。
申请单位:
年月日
附件8:
开原市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补助核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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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对象 |
作业补助实施地块名称 |
验收合格面积(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验收组负责人姓名 |
实施对象负责人姓名 |
实施对象负责人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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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以下 |
30%-60% |
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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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50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90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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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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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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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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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制表人:制表日期:年月日 |
附件9:
2025年乡(镇)、街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 |
补助面积(万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资金(万元) |
补助对象的数量(个) |
代耕农户数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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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农机大户(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 |
农机合作社等经营服务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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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审核人:制表人:制表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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