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春季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形势稳定,市防指决定:于3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2025年铁岭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实施免疫。要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免疫工作,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技术培训和物资准备。在集中免疫前,应对村防疫员、养殖场兽医等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疫苗调入前,要对储藏疫苗的冰箱、冰柜等设施设备开展检查,确保疫苗冷链系统正常运行。活疫苗空瓶要及时回收,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灭菌处理。
(二)切实做好强制免疫。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根据应免畜禽数量和使用剂量做好疫苗发放,作到帐物相符,严禁向符合先打后补标准的规模场发放疫苗。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实施免疫,做到“苗有效、注射实、剂量足、程序对”,确保免疫质量。要监督、指导开展“先打后补”规模场采购符合本地免疫方案要求、经国家批准使用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免疫和免疫信息录入。
(三)强化免疫效果监测和疫情预警。免疫结束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免疫效果不达标的,要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补免。
(四)持续做好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要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防控知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布病免疫前应对畜群进行检测并扑杀所有阳性畜。要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协调,一旦发现人感染病例,要及时开展畜间疫情溯源和防控工作。
(五)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要落实好非洲猪瘟疫情网格化管理、监测排查、企业自检和消毒灭源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严格按照分区防控和检疫规程等相关要求,做好生猪跨省调运监管,做好调运前的审批及其它材料的留存。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接到疫情线索应立即调查核实,及时消除疫情隐患,一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及时上报,并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
(六)强化监督执法。要明确监督、检疫、执法工作责任主体,加强对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监管,监督其按规定程序实施免疫,要将强制免疫与检疫工作挂钩,未按规定进行强制免疫或不在免疫有效保护期内的不予受理检疫申报,对拒不实施免疫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把春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报告制度。春防期间,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定专人按时向铁岭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免疫信息,并同时报送市防指办。
(三)建立督导机制。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督导,确保免疫工作落实到位。4月上旬,市防指将对全市春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