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03 08:49:08
各相关镇(街道):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田发[2024]3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开原市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原市农业农村 局开原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开原市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更好的实施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田发[2024]30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开原市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措施15万亩。统筹《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所涉各项政策措施,坚持用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培育黑土地肥沃耕作层,提高项目区黑土耕地质量。通过开展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为科学评估项目成效和制定黑土地治理措施提供重要支撑。
二、实施地点及规模
项目实施地点落实在交通便利、土地集中连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的16个镇(街),其中水稻11.3万亩、玉米3.7万亩,合计15万亩。(详见附件1)。
三、实施内容
在同一地块集中实施堆沤有机肥还田为主、秸秆还田为辅的综合技术模式,利用大中型动力机械,结合秸秆粉碎还田、堆沤有机肥抛洒,因地制宜开展深松整地。一是实施堆沤有机肥还田。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结合粪污贮存发酵设施建设,以畜禽粪便等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鼓励和带动项目区农户增加堆沤有机肥施用量。二是优化耕作制度。旱地采取在秋季收获后或春播前实施秸秆机械粉碎翻压或碎混还田,旱地深松整地作业30cm以上。水田深翻整地作业20cm以上。
技术模式
1.玉米堆沤有机肥还田+根茬碎混+深松整地技术模式。
玉米根茬粉碎后,用联合整地机混于土层中,深松整地深度30cm以上,配施堆沤有机肥,实施面积为11.3万亩。为农户提供统一的堆沤有机肥施用、土壤深松等技术服务,同时集成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堆沤有机肥施用量,鼓励和带动项目区农户共同完成。
2.水田堆沤有机肥还田+留茬深翻整地技术模式。
水稻成熟后,采用联合收割机收割,留茬高10-15cm,配施堆沤有机肥,深翻整地深度20cm以上,实施面积为3.7万亩。为农户提供统一的堆沤有机肥施用、土壤深翻等技术服务,同时集成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堆沤有机肥施用量,鼓励和带动项目区农户共同完成。
开展监测评价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黑土地保护工程黑土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2〕442号)要求,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耕地质量、主要作物等因素,在项目区分别布设黑土地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2个和调查评价点15个,及时采集项目实施前后土样,分析化验,收集数据信息,编制监测评价报告。
推进上图入库
按照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上图入库技术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实施任务上图入库,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准确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实施内容、建设规模和空间位置等。对机械抛洒施用堆沤有机肥、深松作业等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应用计重和影像记录设备对作业质量和进度进行实时监管,做到有迹可循、作业数量和地点清楚,与上图入库衔接。
五、补助方式与标准
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开原市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资金1500万元,我区根据技术措施、作业成本、补贴比例等,因地制宜确定具体补助标准。一是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实施堆沤有机肥和撒施、深松服务。二是对布设黑土地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和调查评价点给予补助。三是对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监管等方面给予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见附件2):
1.玉米堆沤有机肥还田+根茬碎混+深松整地技术模式实施面积3.7万亩,深松作业补助25元/亩,堆沤有机肥及撒施补助70元/亩,每亩补助95元,合计351.5万元。
2.水田堆沤有机肥还田+留茬深翻整地技术模式11.3万亩,其中水田留茬深翻整地均补助25元/亩,堆沤有机肥及撒施补助70元/亩,每亩补助95元,合计1073.5万元。
3.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共补助资金47.5万元,其中布设标准化黑土地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2个,补助资金40万元;布设15个调查评价点,每个补助资金0.5万元,补助资金7.5万元。
4.项目实施其它费用。聘请第三方监理7.5万元,监测点维护,土壤样品采集、检测,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示范展示、观摩学习、档案管理、上图入库、实施效果评估等20万元,共计补助27.5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原市成立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领导小组(详见附件3),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全面落实项目任务和要求,严格项目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开原市农业农村局与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签订协议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二)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既衔接配合,又避免重复”的原则,统筹衔接秸秆综合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协同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实施地点、主要技术模式、补助标准、操作方式、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政府文件形式分别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强化指导服务。成立专家指导组、技术小组(详见附件4、5),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方案和指导方案,对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实施镇(街道)、村组实行包片指导,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综合技术模式。在关键农时,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培训,指导项目区农民尽快掌握技术要领。
(四)强化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实施工作机制,规范项目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将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面积、举报电话等信息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验收抽查,对技术措施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抽查,确保技术实施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加强堆沤有机肥数量、质量监管,健全堆沤有机肥还田台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确保还田堆沤有机肥质量达标,杜绝二次污染。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工作档案、技术档案和资金使用档案,规范管理。
(五)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农规〔2023〕21号)等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支付流程,提高资金支出效率,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调度考核。将黑土地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工作调度(附件6),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按时填报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附件7),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七)做好宣传展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现场观摩、发放“明白纸”、村级公示栏等多种渠道,解读黑土地保护政策,宣传黑土地保护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推动实施主体学习运用黑土地保护利用集成技术。
七、进度安排
1.2024年8月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乡镇和地块;
2.2024年9月-11月开展堆沤有机肥采购、深松作业实施主体确定等的招标工作;
3.2024年11月-12月,采集监测评价点样品,开展堆沤有机肥撒施及深松。整理档案材料,报送项目总结和年度评估表;
2025年1月-2025年5月对没有完成任务目标的地块继续实施深松、堆沤肥撒施作业。配合做好项目验收;
5.2025年9-10月,完成土壤调查点秋季采样工作;
6.2025年11月,完成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做好项目总结。
附件:
1.开原市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任务分配表
2.开原市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资金分配表
3.开原市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4.开原市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专家指导组
5.开原市2024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技术小组
6.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调度表
7.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县年度评估表
附件1
开原市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任务分配表
应用技术模式 |
应用作物 |
镇(街道) |
面积(亩) |
水田堆沤有机肥还田+留茬深翻整地 |
水稻 |
新城街道 |
860 |
老城街道 |
5815 |
||
开原街 |
1523 |
||
威远堡镇 |
858 |
||
庆云堡镇 |
54023 |
||
中固镇 |
760 |
||
八棵树镇 |
9599 |
||
金沟子镇 |
3552 |
||
八宝镇 |
13804 |
||
业民镇 |
4238 |
||
靠山镇 |
796 |
||
上肥镇 |
2827 |
||
城东镇 |
703 |
||
下肥镇 |
3348 |
||
李家台镇 |
8397 |
||
林丰乡 |
1490 |
||
玉米堆沤有机肥还田+根茬碎混+深松整地 |
玉米 |
金沟子镇 |
37407 |
合 计 |
150000 |
附件2
开原市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资金分配表
内 容 |
数 量 |
补助标准 |
补助资金(万元) |
玉米堆沤有机肥还田+根茬碎混+深松整地技术模式 |
3.7万亩 |
堆沤肥及撒施每亩补贴70元,深松农机作业补贴25元/亩。每亩补贴95元 |
351.5 |
水田堆沤有机肥还田+留茬深翻整地技术模式 |
11.3万亩 |
堆沤肥及撒施每亩补贴70元,深翻整地作业补贴25元/亩。每亩补贴95元 |
1073.5 |
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 |
2个 |
标准化监测点20万元/个 |
40 |
黑土地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点布设 |
15个 |
0.5万元/个 |
7.5 |
第三方监理费 |
监督项目实施,进行项目督导验收 |
7.5 |
|
监测点维护及上图入库、宣传培训、标牌制作、观摩学习、会务及档案管理等费用 |
省级专家团队技术服务、专家论证、上图入库、标志牌、展示牌、资料费、培训、审计等费用 |
20 |
|
合计 |
1500 |
附件3
开原市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伟开原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国军开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贺海鹏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泳开原市财政局局长
武迎东开原市财政局副局长
顾娟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祝力成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玉海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 勇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项目有关乡镇主管农业镇长(街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贺海鹏兼任
附件4
开原市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专家指导组
组长:邹洪涛 沈阳农业大学土地与环境学院教授
副组长:宫亮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植环所研究员
徐志强辽宁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研究员
成 员:
戴继光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 副高级农艺师
杨 光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 副高级农艺师
赵 鹏 铁岭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科长
附件5
开原市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技术小组
组 长:李 军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程新鸿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副组长:郭淑鲜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研究员
刘 阳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研究员
成 员:杨建和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研究员
崔景富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研究员
齐国锋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研究员
姚成岩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聂 琳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孙 奇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马海龙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赵 卓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高淑英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项目相关乡镇农技(机)站站长
附件6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调度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省份 |
立项年度 |
项目面积 |
完成面积 |
项目完成情况 |
资金情况 |
||||
中央资金 |
地方投入 |
||||||||
有机肥还田面积(万亩) |
落实到位 (万元) |
支出使用 (万元) |
落实资金 (万元) |
||||||
有机肥还田+秸秆翻压还田 |
有机肥还田+秸秆碎混还田 |
||||||||
…… |
…… |
填报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签字:
备注:1.本表由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填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纸质盖章版扫描后作为附件(PDF格式)上传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上传的调度表未签字盖章或与平台填报数据不一致的,视为无效。
3.此表实行年中、年末两次调度,第一次调度时间为2024年6月,第二次调度时间为2024年12月,以此类推。调度月月底前,完成县级填报、市级审核工作,调度截至本月底项目累计进展情况。
附件7
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县年度评估表
省(自治区)县(市、区、旗、农场)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估内容和标准 |
得分 |
组织管理 |
5 |
1.加强组织领导 |
3 |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且在项目执行、工作推动中作用发挥充分、组织保障有力,得3分。领导小组未发挥实质作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不得分。 |
|
2.强化技术支撑 |
2 |
成立县级专家指导组,积极开展技术把关指导,在关键农时开展黑土地保护技术指导或培训,支撑作用发挥充分,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
项目实施 |
50 |
1.制定实施计划 |
2 |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规范工作流程、合理测算补贴标准、及时备案审核的,得2分,未按时备案审核的不得分。 |
|
2.保障作业质量 |
7 |
作业符合有机肥+秸秆还田要求的,得7分。 |
|||
3.强化项目监管 |
7 |
对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过程及有机肥质量进行全程监管,通过信息化监管、现场核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实现项目地块监管全覆盖;项目材料进货单、合格证、发放记录、施用记录或台账等齐全,得7分,否则酌情扣分。有机肥出现质量问题或亩均用量不足1方的不得分。 |
|||
7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自验自查的,得7分,未开展自验自查的不得分。 |
||||
5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开展项目管理核验等工作,未发现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的,得5分,问题未整改的不得分。 |
||||
4.推进项目实施 |
20 |
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实施的,得20分,否则按比例得分。 |
|||
5.建立健全档案 |
2 |
建立档案,方案、文件、数据、影像、台账等资料齐全,得2分。未建立档案不得分,档案不齐全扣1分。 |
|||
资金使用 |
26 |
1.资金到位 |
6 |
项目中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得6分。未足额及时到位不得分。 |
|
2.执行进度 |
20 |
项目中央资金执行完成,得20分。未执行完成,根据进度按比例得分。 |
|||
实施效果 |
10 |
1.项目实施总结 |
2 |
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2024年项目实施总结并报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得2分,未及时报送的不得分。 |
|
2.地块上图入库 |
8 |
项目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将实施地块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全部上图入库的,得8分,未完成的按未上图入库比例扣分。 |
|||
跟踪引导 |
9 |
1.宣传报道 |
4 |
在中央或省级媒体宣传报道的,得4分;在市县级媒体宣传报道的,得2分;未宣传不得分。 |
|
2.进展调度 |
5 |
按要求开展调度,数据详实可靠,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扣分项及 一票否决 |
1.出现资金整合或挪用 |
出现项目资金被挪用的,资金使用项不得分。 |
|||
2.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
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性扣20分。 |
||||
3.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价为零分。 |
||||
合计 |
100 |
||||
加分项 |
10 |
地方资金投入 |
10 |
项目落实地方政府及社会资金投入10万元—100万元的,加5分;100万元以上的,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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