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为稳定秋粮生产、确保全年粮食丰产丰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175号)要求,根据开原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开原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4日
(此文公开发布)
开原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政策实施方案
为稳定秋粮生产、确保全年粮食丰产丰收,抓好秋粮“一喷多促”政策落实,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务必于8月25日前完成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等肥料药剂的喷施工作,通过实施喷施叶面肥等技术措施,实现促生长发育、促灌浆成熟、促灾后恢复、促产量提高等多重效应,全力以赴夺取粮食丰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
实施内容
结合气象条件、洪涝等灾害以及病虫害发生情况或趋势,因地制宜选择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等肥料药剂,通过无人机、飞机或其他喷施机械进行统一叶面喷施作业。以叶面喷施肥料为主,可配合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等,喷施越早效果越好。
三、实施办法
(一)确定作业地块。结合前期申报及当前实际等情况组织乡级政府、村委会抓紧研究确定实施面积,并尽快分解细化到乡到村、落实到具体农户到具体地块。优先选择受自然灾害或病虫害影响导致生育期延迟、长势偏差或受灾等需要喷施的地块,鼓励整村推进、鼓励规模化实施。地块确定后,要及时登记造册。
(二)遴选作业主体。镇级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抓紧遴选农民合作社、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符合条件的、有资质的、有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各乡镇、街道通过采取统一购药、统一喷施作业方式实施,每亩补助资金约为9.89元。作业主体确定后,应及时签订协议,明确作业地块、面积、费用、开始作业时间及完成时限等事项,形成《2024年“一喷多促”作业主体及服务农户台账》(见附表),报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喷施的叶面肥、调节剂、杀菌剂要留有备份。
(三)细化技术措施。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农技推广单位抓紧分区分类制定技术方案,明确通俗易懂、适宜操作的技术要点,科学确定适宜浓度,精准高效开展喷施作业。对洪涝受灾地块,可喷施尿素、磷酸二氢钾,促进氮肥吸收,补充磷钾,提高光合能力,促进作物生长发育,确保作物成熟,同时针对不同作物不同病虫害发生情况搭配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和杀虫剂,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对未受灾地块,根据作物长势因地制宜选择叶面肥等进行喷施,提高作物产量,实现“以丰补歉”。
(四)开展对比试验。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农技推广单位和镇级政府联合筛选确定对比试验地块,每种喷施作物选择3个对比试验地块,形成《2024年“一喷多促”对比试验地块台账》,开展喷施与未喷施地块的对比分析,同时要结合相关项目、选择一批大户的重点地块开展不同肥料品种、不同施肥次数、不同施肥浓度试验。农业农村局安排市、镇级农技人员跟踪调查喷施地块和未喷施地块、不同试验地块作物灌浆时间、灌浆强度、百粒重、容重、平均亩产、病虫损失率等关键指标,实施结束后报送《2024年“一喷多促”实施成效统计表》。选择对比试验地块时,优先从绿色高产高效、单产提升工程等项目区选择,且必须在同一种植主体、同一地块上,划分出一定面积作为未喷施的对比地块,确保除了本次实施“一喷多促”外,品种、密度、田间管理等其他因素完全一致。威远镇、李家台镇、下肥镇负责大豆试验对比地块,庆云镇、金沟子镇、业民镇负责水稻对比地块,莲花镇、马家寨镇、中固镇负责玉米对比地块。
(五)及时验收核查。镇级政府要督促作业主体提前向镇级政府、村委会提交详细作业计划,按时开展喷施作业;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对物资进行统一清点(药剂名称、含量、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建立台账,现场拍照留存;在无人机喷施过程中,全程安排专人现场监督,责任到人,要有多名村民代表参与,保证使用量,按规程操作;药品包装要在喷施后全部回收,建立台账,现场拍照留存。镇政府验收核量,留存无人机作业轨迹。
要充分发挥受益主体的监督作用,由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村民代表(3名及以上)、实施区域内的农户代表(5名及以上)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在喷施作业后立即对完成情况进行核实验收,四方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过程和作业质量得到各方认可。验收结果要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农业农村局汇总。
四、实施面积和资金支持额度
市级安排我市261.4万元,结合我市实际,资金用于支持玉米大豆和水稻“一喷多促”,实施作业面积26.44万亩,每亩补助标准9.89元。各乡镇、街道实施面积和作业服务补助额度见附表1。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的开原市秋粮“一喷多促”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把责任落实到位、资金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各乡镇、街道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推进领导小组,共同参与和监督验收秋粮“一喷多促”项目的实施。各村成立领导小组、验收小组,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
(二)开通绿色通道。实施秋粮“一喷多促”,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根据农时季节和关键生育期,因地制宜、不误农时,合理确定“一喷多促”作业时间,第一时间将实施面积分解到乡、到村;要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采取合适方式,简化相关流程,可参照省直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执行紧急采购事后备案制度,尽快采购物资、确定作业主体、开展喷施作业。
(三)加强资金管理。村级核实验收结果报乡级政府审核,乡镇、街道政府根据同时开展的抽查检查等工作进行审核,以村为单位将喷施作业结果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天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9月10日前以正式公函形式将喷施作业情况和资金拨付申请送县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各地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及时拨付资金,强化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开原市、镇要分级成立工作督导检查组,组织随机抽查,实地查看喷施作业等工作记录,科学评估作业质量,各级抽查田块合计面积不低于总作业面积的10%。严禁层层转包,杜绝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原市、镇要分别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核实,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四)强化技术指导。喷施作业、对比试验和成效调查等技术工作是政策实施的核心,各级技术推广单位要负起责任、主动作为,把技术指导、对比试验、成效调查等工作分工到部门、明确到人员、落实到地块。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由开原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的市级专家指导组,指导和督促各地抓好关键技术措施落实。要充分发挥技术推广单位作用,选派精干技术力量和基层农技人员,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科学施肥用药服务指导,杜绝无效喷施、错误喷施,确保喷施一块、见效一块,并对实施情况实行定期调查调度。
(五)强化调度总结。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市农业农村局、镇要建立补助资金发放基本信息完整档案,收集保存实施方案、作业主体及服务农户情况、作业协议、验收单据、工作照片、公示照片、总结等相关资料,确保全过程有账可查。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室024-79683018
附件:1.开原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政策实施作业面积及作业服务费补助额度表
2.开原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工作领导小组
3.开原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政策实施督导组
4.开原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技术指导组
5.开原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作业主体及服务农户台账
6.开原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对比试验地块台账
7.开原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