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 主题分类:社会救助
  •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开原市民政系统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转作风、强担当、解民忧”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5-06-20
  • 发布日期:2025-07-08
  • 文号:开民发〔2025〕17号

关于印发《开原市民政系统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转作风、强担当、解民忧”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民政局 时间:2025-07-08 14:44:3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开原市民政系统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转作风、强担当、解民忧”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开原市民政局

                                  2025620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民政系统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转作风、强担当、解民忧”基层经办服务

  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为全力推进民政领域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铁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转作风、强担当、解民忧”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集中推进重大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当前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存在的漠视群众困难,主动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推诿,宁漏勿错等情形,通过强化党建引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政策落实、规范资金管理、健全主动发现、提高服务水平等环节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舆论氛围。

  坚持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倡导各乡镇(街道)党组织共铸“爱在行动救在身边”救助领域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乡镇(街道)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常态化摸排机制,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党员责任区,组建由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组成的红色服务队,对因病因残因学因灾致困家庭开展动态监测。通过定期走访、重点回访相结合,对突发困难群体开通急难救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核确认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救助,实现从被动申请向主动帮扶的转变,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让困难群众发自内心感党恩,颂党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营造社会救助良好舆论氛围。

  (二)强化转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勇于担当作为意识。

  全面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落实“严真细实快”作风建设要求,严格纠正在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徇私谋利、推诿扯皮等腐败作风问题,坚决杜绝“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发生。建立经办人员与救助申请人“双承诺”机制进一步强化依规办理与诚信申请,持续纠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杜绝因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履职不力,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领取救助金、救助对象延迟享受保障待遇、不认真核实房产和车辆信息、以电话沟通替代实地走访、虚填走访记录及伪造走访对象签字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持续纠正社会救助服务解答不规范、处置不到位等问题,坚决防止倾听群众诉求敷衍塞责、态度恶劣、言语不当等行为。

  (三)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落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围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推行社会救助清单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精准高效执行坚决杜绝保障对象认定不按规定程序,分类施保政策不按标准实施等问题发生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制度实施,切实提升通过集体研究决定解决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申办过程中的个案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加强民政与教育、医疗、住建、应急、人社、乡村振兴等政策衔接,形成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合力。

  (四)强化主动发现机制实施,切实做到群众困难早发现,早解决。

  构建以镇(街道)村(社区)“级联动”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依托(社区)网络员,建立主动发现网络队伍,努力做到“急难”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及时处置、排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医疗保障、司法、乡村振兴等部门预警信息依托大数据“政策找人”常态化开展“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全面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扎实化解重复信访越级访矛盾尽心尽力化解信访难题。要对近两年来接到和12345热线转交的社会救助信访问题反馈和结果,开展“回头看”排查,看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解决的办法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群众对处置结果是否满意。民政局将对群众举报违规疑点问题开展实地排查。

  (五)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持续开展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滞拨闲置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立行立改解决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省、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社会救助补助资金拨付、发放、使用等程序,坚决制止各种违规违法行为,防范风险隐患,堵塞监管漏洞。低保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平台发放。规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丧葬费用发放使用,切实按照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发放护理费。落实资金系统监管,确保救助业务系统资金数据与实际发放数据一致。

  (六)强化基层经办服务水平提升,加强救助对象档案管理

  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逐步向政策落实清单化、救助申办便捷化、对象管理信息化、日常监管制度化、救助服务多样化、资金发放平台化发展。要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等审核确认档案进行全面排查,坚决防止出现审核确认档案中核对报告不完整、缺少核对授权书、低保金调整表信息不全且缺乏政策依据、缺失户籍证明及必备要件等情况。

  (七)开展“户在人不在”保障对象排查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年度核查工作对在保对象集中进行一次生存情况确认,重点关注“户在人不在”的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立常态化确认机制,及时掌握此类人员的实际居住地址和生活状况信息。对于已失联超过两个月的对象,需联合辖区所在公安部门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询并予以公示;3个月内查询及公示均无结果,可终止其保障待遇。坚决杜绝发生对象已死亡失踪或正在服刑部队服义务兵役(军校士兵学员)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依享受保障待的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6)。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职责分工、责任人,合理设定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推动落实阶段(7-11月)。

  各乡镇(街道)要创新务实举措牢牢抓住专项行动这一有利契机,及时启动“爱在行动救在身边”党建品牌,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排查健全主动发现机制、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效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愁盼问题。

  三)总结评价阶段(12)。

  镇(街道)此次行动实施情况开展阶段性总结,总体评价本地区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在具体成效、经验做法、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举措。于122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报告上报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

  、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将此次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摆在突出位置。领导同志要担负起专项行动组织领导责任,要亲自部署、带头推进、检查落实。

  (二)周密组织实施。

  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职责分工,合理设定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实化、量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项目化、工程化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做好宣传引导。

  要及时总结经验、深入挖掘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效、先进做法、特色经验,形成工作亮点。要充分发挥媒体、网络等作用,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答,宣传典型事迹。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舆情突发性事件,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