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 主题分类:社会救助
  • 信息名称:开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4-04-19 13:42:25
  • 发布日期:2024-04-23
  • 文号:开民发〔2024〕13号

开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民政局 时间:2024-04-23 13:42: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各股室、所属机构:

  现将民政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原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民政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中共开原市纪委印发 <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任务分工方案> 的通知》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分类梳理整改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社会救助、残疾人补贴经办服务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救助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市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之外收费管理不规范,公益性公墓未按政府定价销售、跨地域销售及其他问题进行整治。

  (一)集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持续纠治“人情保”、“关系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规违纪办理行为。各乡镇(街道)要落实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备案制度,定期进行集中复核,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为重点,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民政局将加大对乡镇(街道)低保审核行为的监管力度,通过入户抽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方式,开展抽查核查,督导乡镇(街道)扎实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

  2.严厉惩治社会救助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救助资金支付使用,及时纠正违规用途支出事项,加强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监管,确保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民政局将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开展对资金管理使用的专项检查,及时查找救助资金管理中的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提升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监管效能。

  3.预防惩治社会救助领域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通过源头预防、优化流程、剖析案例等措施,健全预防和惩治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设置,及时受理求助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救助申请、受理、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各乡镇(街道)要向社会公开民政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73666521,加强对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实名投诉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对查实行为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持续整顿社会救助领域作风问题

  1.重点防范“漏保”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常态化开展“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医疗保障、司法救助等推送数据信息,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协助办理救助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有效防止“漏保”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2.坚决纠正社会救助工作中敷衍塞责、拖延刁难等问题。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对申请救助但不符合条件或不再符合条件退出救助保障的对象,要书面告知理由,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公示公开制度,对低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规范救助对象信息公示内容、方式和范围,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各乡镇(街道)要对相关救助政策实行线上线下全方位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各类救助政策解读、救助标准、受理程序、审核确认程序、办理时限、热线电话等全面公开。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要通过电子屏、政务公开手册、明白纸等方式公开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醒目位置通过公开栏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让社会各界随时了解和掌握救助政策,便于困难群众申请求助。加强“辽事通”APP民政专区“社会救助”线上服务平台推广,拓宽救助申请途径,以数字化赋能社会救助,提升社会救助效能。

  (三)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

  1.有效畅通信访渠道。各乡镇(街道)要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积极主动受理困难群众的求助申请、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事项,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问题,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做好重复信访事项矛盾化解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合理诉求及时帮扶救助到位,对无理诉求的要耐心开导、思想教育到位。

  2.强化问题线索督办力度。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理工作,强化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件上下联动机制。对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的实名投诉举报群众,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信访台账,逐一核实真实情况,及时跟踪处理。

  (四)集中治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严厉惩治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明确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分工,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建立严格的资格审核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协同合作,确保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大对审核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确保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2、预防惩治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域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规违纪行为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设置,及时受理求助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救助申请、受理、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方便困难群众(残疾人)申请救助。

  3、通过投诉举报电话对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受理、审核、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惩。

  (五)持续整顿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域作风问题

  1、强化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民政部门要落实部门职责,定期开展补贴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并通过入户走访、视频查看、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生存验证,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作用,提高数据精准度。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2、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精准识别。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做到应补尽补;聚焦问题,做到应改尽改;紧盯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紧盯群众诉求,做到应查尽查;完善长效机制,做到应享尽享。对申请救助但不符合条件或不再符合条件退出救助保障的对象,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六)集中整治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之外收费和公益性墓园收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殡仪馆四项基本服务收费严格按照开原市发改局定价审批执行;其他选择性服务和殡葬用品服务收费严格按照市场调节价执行的选择性服务和殡葬用品销售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均明码标价进行公示部分延伸服务如遗体防腐、遗体整形等严格参照政府指导价。民政局社会事务监督举报电话73666522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24-12345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开展定期巡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杜绝乱收费、严禁强制收费

  2、开原市公益性墓园公墓按照铁发改价格【2018231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民政局社会事务监督举报电话73666522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开展定期巡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严禁超政府定价销售,严禁跨区域销售。

  3、为了更好的开展殡葬服务工作,由民政局、发改、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 4 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提升,此后转为常态化。

  (一)谋划部署阶段(4月底前)。按照市纪委具体要求,制定并下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细化综合治理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举措和进度安排。

  (二)排查整改阶段(5-7月)。全面开展梳理排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机构通过现场检查、群众举报、舆情反映、大数据筛查等多种方式全面起底存在的问题,确保底数清楚、问题精准,并建立问题台账,建立任务、举措、责任、成效等四个清单,专人负责制,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于每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度表(附表)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报送邮箱:kymz73822919@163.com)

  (三)重点督导推进阶段(7-9月)。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力量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街道、所属机构开展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现场督办,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四)全面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上旬)。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对普遍存在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从根本上找原因,建章立制,有效堵塞漏洞。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机构围绕问题摸排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市民政局报送工作动态和总结报告,市民政局于10 月30日前总结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送至市纪委监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落实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将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及殡仪馆、公益性墓园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公开公示情况,投诉举报电话值守情况等要纳入民政服务能力提升调研内容。依托辽宁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2024年度民政局绩效考核评比中。

  (二)强化问题整改

  各乡镇街道、所属机构要对外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信访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整治工作有形;整治中,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注重整改治本,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好专项整治与相关工作衔接,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强化过程管理,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民政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及矛盾突出地区,加强实地调研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所属机构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每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要注重收集并上报本地查处的典型案例,市民政局将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并上报市民政局。

  开原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24-7366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