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 主题分类:社会救助
  •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开原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救助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4-03-25 15:36:19
  • 发布日期:2024-03-26
  • 文号:开民发〔2024〕9号

关于印发《开原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救助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民政局 时间:2024-03-26 15:36:1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开原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救助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开原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5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救助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根据铁岭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转发《辽宁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铁岭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落实开原市人民政府2024年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指标任务,加快健全我市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通过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服务,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解决困难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以困难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全面推行救助政策公开、一次性告知、代办服务、“辽事通”APP申报,实现“最多跑一次”,社会救助服务事项“一门受理、一次办好”,达到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

  二、基本原则

  (一)标准规范。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项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乡镇(街道)办理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办结时限、表单内容等同一事项规范统一,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便民利民。紧扣救助服务对象需求,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困难群众服务的事项“一次办好”。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三)数据共享。以网络通、数据通带动业务通,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推进社会救助精准服务、主动服务、贴心服务。

  三、主要任务措施

  (一)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严格落实省、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政策文件要求,结合“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常态化摸排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脱贫户及监测户、重大疾病户、重度残疾人口、刚性支出较大家庭户、近年已退出低保家庭户等人群再次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全面走访及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综合考虑收入、刚性支出、实际财产情况等,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告知相关救助政策,按规定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对符合低保整户保条件的整户纳入保障范围,符合低保“单人保”、“单人户”保障条件的单独纳入保障范围,符合低保边缘家庭保障条件的纳入低保边缘家庭保障范围,切实做到精准施保、精准救助。

  (二)健全主动发现机制

  依托辽宁低收入动态监测平台系统医疗保障、司法救助等推送数据信息,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线下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委员会、驻村包村干部、网格员、村(居)民代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村(居)民等熟悉民情的特点,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三)全面推行救助政策公开

  各乡镇(街道)要对相关救助政策实行线上线下全方位公开。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各类救助政策解读、救助标准、受理程序、审核确认程序、办理时限、热线电话等全面公开;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要通过电子屏、政务公开手册、明白纸等方式公开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醒目位置通过公开栏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让社会各界随时了解和掌握救助政策,便于困难群众申请求助。加强“辽事通”APP民政专区“社会救助”线上服务平台推广,拓宽救助申请途径,以数字化赋能社会救助,提升社会救助效能。

  (四)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一件事一次办”

  1.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各乡镇(街道)要在受理社会救助申请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经办窗口要对申请人需提交的救助申请材料、申办程序等实行一次性告知。同时要明确申请人须诚信申报,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告知书一式两份,经办机构和申请人分别留存。

  2.全面推行代办服务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村(居)民委员会代办(帮办)制度。对申请人(户主家庭成员)因身体、年龄等特殊原因个人申请有困难的,经依法授权后,可由法定监护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户主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可指派协理员(专人)实行代办、帮办。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协理员代办任务清单,规范代办流程,加强对协理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熟悉救助业务、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加强对协理员廉洁意识和廉洁纪律的教育,确保申请办理救助的困难群众一次跑腿完成申报,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一次完成申报的,实行限期内代办、帮办、登门收取等措施,确保特殊困难群众不需二次跑腿,同样“最多跑一次”完成申报。

  3.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简化社会救助申请流程,由乡镇(街道)民政经办窗口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要在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的45个工作日)内完成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审核确认,乡镇(街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提请民政开展信息核对(线上线下同步),对经信息核对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要在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完成家庭经济状况实地调查和公示工作,民政自收到乡镇(街道)上报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和初审意见等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对有其他部门救助需求的,及时将求助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提供其他专项社会救助或者帮扶,形成救助帮扶合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对社会救助领域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任务部署要求,抓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救助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要将相关社会救助工作要求传达到村(社区)和协理员,确保工作要求、工作落实到达“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培训监管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各级经办人员对政策规定、业务要求、业务流程、群众申请事项需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清楚知晓,把握到位,做到“一口清”。民政局建立救助申请的受理、办理、办结情况监督机制,对拖延审批、救助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确保救助工作高效运转。同时,建立救助对象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救助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救助服务。

  附件1:申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所需材料、办程序一次性告知书

  附件2: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户主委托书

  附件3:社会救助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