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和执法队各部门、各交通运输企业:
按照《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交安委发[2024]2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国庆节假期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群众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国庆假期将至,群众探亲、旅游、返乡等出行愿望强烈,交通需求将大幅增加,人流车流客货流交织,将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要清醒认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切实摸清摸透安全风险底数,切实强化事故教训汲取,做到举一反三,采取精准有效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责任,严加防范、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加强分析研判,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与气象、应急、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持续动态加强重点时段、节日期间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提前分析研判本地区交通流量、自然天气状况、高峰出行时段、重点拥堵路段等,畅通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信息传递渠道。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调度。相关领导和负责人要靠前协调指挥,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职,推动监管执法力量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下沉一线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枢纽等重点场所实施驻点盯防。
三、突出重点领域,扎实有效防范化解各类事故风险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深入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强化重点治理,严防特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一)道路运输领域。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运输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和维护保养,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时,相关客运线路要应停尽停。加强对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运营监管,严厉打击省际包车长期异地经营、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超越许可事项超范围经营、脱离动态监控运营等行为。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行为。精准打击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危险货物运输谎报瞒报。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应急驾驶技能培训,提高突发情况应对处置能力。严禁未取得相关资质资格的企业和车辆从事燃气运输。
(二)公路运营领域。加强临水临崖、长陡下坡、干线公路灾害易发路段、施工作业路段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确保公路安全运行。不断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百吨王”等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打击大件运输虚假填报、不按许可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
(三)工程建设领域。严格落实各项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盲目赶工期等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行为。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做好爆破器材存放及爆破作业风险防控。
(四)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强化城市公交、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汽车客运站要加强乘客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安检。城市公共汽电车要严防火灾爆炸、高处坠落等风险,禁止身体不适应、心理不健康的公共汽电车驾驶员上岗运营。
四、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大风险,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持续不断开展自查自纠。要扎实开展督促指导工作,逐级包保、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全覆盖。要结合实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执法力量,深入问题较多的区段和企业,加强源头管控,适时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现场督导,严厉“打非治违”,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防发生社会影响大、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事故事件。
五、强化应急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单位、各部门要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严格执行值班工作纪律,落实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严禁迟报、谎报、漏报、瞒报。强化客货流、公路网运行监测预警,密切关注交通运输客运场站等重点部位安全状况。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间的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针对本单位、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针对性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力量、装备和物资,确保应急车辆保持良好技术状况,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开原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