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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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开原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4-04-29 15:55:12
  • 发布日期:2024-04-30
  • 文号:开交发〔2024〕10号

关于印发《开原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04-30 15:55:12

局属各单位、股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开原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开原市交通运输局

                                                                                               2024429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汛期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等,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对于汛期暴雨、台风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救助为先,统一指挥,协调有序,抢通除险,恢复生产。

  1.4.2防汛防台风工作必须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局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防台风岗位责任制。

  1.4.3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局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根据防汛防台风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1.4.5编制防汛防台风预案密切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局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局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的领导下,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

  2.1.1组成

  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进担任(联系电话18041001234),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及执法队副队长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1.2工作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或市防指要求,动员、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

  (2)组织协调运输企业,为防汛防台风紧急抢险提供车辆等运输工具;

  (3)组织本系统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巡查值守,确保防汛安全;

  (4)及时向市防指通报公路、桥梁的险情、灾情;

  (5)提出公路、桥梁、渡口的清障处理方案,及时抢修公路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6)做好营运车辆的安全工作,必要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7)做好水上运输安全管理,维持水上运输安全秩序。根据台风情况,及时做好船舶避风工作,重点是督促乡镇街政府做好防汛防台期间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防止违规渡运现象的发生,确保渡运安全;

  (8)组织和支持交通运输部门受灾单位灾后迅速恢复生产工作,保持经济发展;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五楼,主任由主管副局长兼任。

  2.2.1工作职责

  负责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责任制的落实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1)协调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体系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机构人员的健全完善工作;

  (2)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体系的宣传教育与演练;

  (3)上级指令的应急响应;

  (4)防汛防台风各项具体工作的监督落实。

  2.3局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组

  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是道路运输防汛防台风组、水路运输防汛防台风组、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后勤保障组。

  2.3.1道路运输防汛防台风组

  组  长:邱刚  联系电话: 13941071111

  成  员: 李付元 刘辉 崔大为 郝风雷 尚国辉 付强 

  主要职责:负责道路运输防汛防台风的统筹协调,保障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调配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参加抢险、救灾运输车辆和抢运防汛防台风物资及人员;协调相关客货运站场、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运力的组织和落实;按照市防指要求,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制,按照灾害程度禁止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上路运营。

  2.3.2水路运输防汛防台风组

  组  长:刘辉  联系电话: 18141020808

  成  员:王迪

  主要职责:负责水上运输防汛防台风的统筹协调,保障水上运输运力的调配和水上运输安全。根据市防指要求和台风情况,及时通知辖区船舶返港避风;配合当地乡镇街政府做好各渡口的防汛防台风安全监管,确保渡运安全。

  2.3.3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

  组  长:李德峰  联系电话:17640557775

  成  员:尹志勇 徐晓平 张雷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交通基础设施防汛防台风应急抢修,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完好和畅通。根据灾害情况,提出受阻公路、桥梁、渡口的疏通方案,组织力量及时抢修排险;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等的安全;组织修复暴雨、台风灾害中损毁的公路、桥梁,尽快恢复交通畅通。

  2.3.4后勤保障组

  组  长:狄丽丽  联系电话:13674106555

  成  员:王浩 张琪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防汛防台风抢险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维护防汛防台风期间机关办公秩序和内部安全保卫;组织防汛防台风期间交通运输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后勤补给。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收集

  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73830073)在进入防汛防台风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和个人一旦掌握暴雨台风情况,有责任向局防汛防台风办公室报告,确保预防和救援工作的及时开展。

  3.1.1注视天气变化,密切监视市暴雨台风的发展趋势;

  3.1.2认真做好暴雨台风情况的上传下达工作;

  3.1.3密切关注市气象部门对暴雨台风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准确掌握重要天气、水文信息,及时传递;

  3.1.4密切关注市防指的防汛防台风预防预警信息。

  3.2预警行动

  信息收集后,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分析、预测,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建议向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报告,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应急程序,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发布预警信息,通知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和采取行动,进行预防准备工作。

  3.2.1及时将有关信息和注意事项通知局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发出防御部署通知;

  3.2.2做好防汛防台风前期预防准备工作;

  3.2.3要求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成员、各工作组成员及相关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市防指发出的防汛防台风应急指令或接到交通运输系统报送的暴雨台风灾害信息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动本系统资源和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按市防指规定,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程序由市人民政府或市防指按设定暴雨台风灾害级别原则启动。当上级启动预警级别时,交通运输局执行相应的预警级别。

  4.1.1 IV级、III级应急响应

  当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接到市防指发出的暴雨台风灾害IV级、III级指令信息,启动本预案,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市防指的指示精神;

  (2)各应急工作组根据工作职责组织相应的运力和机械,落实防汛防台风应急运力、抢险物资的调配准备工作;

  (3)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和水路运输防洪防台风组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辖管范围内重点公路、桥梁、航道和渡口设施的巡查和监控,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按照灾害程度及时发出指令,禁止汽车客运站、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运营。

  (5)做好汛情信息、防汛防台风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

  4.1.3 I级、II级应急响应

  当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接到市防指发出的暴雨台风灾害I、II级指令信息后,启动本预案,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市防指的指示精神;

  (2)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成员到位,紧急召开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3)部署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准备情况,落实人员、物资和运力情况,实施防汛防台风交通运输组织指挥工作;

  (4)加强24小时值班并由局领导带班,抽调部门相关人员加强局防汛防台风各小组工作;

  (5)各职能组在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做好运力调度、防汛防台风物资和人员的抢运、车船及有关设备设施的抢修、路桥抢修,以及安全保卫、后勤补给、资料收集、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6)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入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尽可能减少暴雨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

  (7)按照灾害程度及时发出指令,禁止汽车客运站、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运营。

  (8)注意做好防汛防台风后期的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组织和支持本系统范围因暴雨台风灾害受损的单位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保持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

  4.2应急结束

  当暴雨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接到市防指发出响应结束信息,由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对本系统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应急保障

  5.1应急人员保障

  防汛防台风时期,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都是应急工作成员,在本单位(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归入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履行本单位(部门)相关防汛防台风工作职责。

  5.2应急经费保障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企业每年要安排防汛防台风应急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开展。

  5.3应急运力和设备保障

  按市防指规定的交通运输局职责,满足交通运输保障和重要航道和渡口安全要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运力和设备由各责任单位、部门组织协调解决。防汛防台风过程中常备运力和设备不足时,由责任单位、部门自主增加。

  6应急演练与培训

  局属各单位应制订和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每年安排预案相关工作培训和演练专项经费,有针对性地组织1-2次培训和演练。

  附:开原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开原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

  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  进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邱  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付元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德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尹志勇  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持工作)

  刘  辉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狄丽丽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崔大为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 王  浩  交通运输行政办主任

    交通运输行政办主任

  徐晓平 交通运输局公路股股长

  王  迪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海事办主任

  张  雷 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汽车客运站站长

  郝风雷  市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尚国辉  市交通公交有限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