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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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开原市交通运输局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4-03-26 14:16:02
  • 发布日期:2024-03-27
  • 文号:开交发〔2024〕9号

关于印发《开原市交通运输局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03-27 14:16:02

各执法中队、执法部门

  为贯彻落实《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铁政办发〔2024〕2号)、《关于印发 <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的通知》(铁司〔2024〕5号)和《关于印发 <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的通知》(开依组办发〔2024〕2号)部 署要求,现将《开原市交通运输局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原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6

  (此文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交通运输局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铁政办发〔2024〕2号)、《关于印发 <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的通知》(铁司〔2024〕5号)和《关于印发 <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的通知》(开依组发〔2024〕2号)工作部署 ,巩固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7”重要讲话精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执法支撑与法治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大力整治,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持续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优化执法方式、纠正执法偏差,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三、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和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行政执法问题。重点聚焦以下三类情形:

  (一)执法不作为。重点整治不履行或不充分、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执法不透明,弄虚作假;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处理投诉举报不及时、不到位、不反馈;办理案件超时限;工作失职失察,对下级的监督指导缺失,等等。

  (二)执法乱作为。重点整治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执法职权,以罚代刑,随意执法、重复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过罚失衡,无依据的顶格罚、高额罚;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聘用(辅助)人员代替执法,监管“一包了事”;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刁难执法对象,执法态度恶劣,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等等。

  (三)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重点整治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不按规定携带、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着装、言行、举止不文明、不规范,等等。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自2024年3月15日开始,到11月30日前基本结束。

  (一)自清自查阶段(3月15日至5月31日)。动员部署,明确具体整治目标、工作举措、整治时限等内容。要聚焦行政执法中损害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利益和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结合往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建立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并于5月28日前将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具体工作方案和问题台账(详见“附件1”)报政策法规科。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对自清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普遍性问题及时进行纠错整改,注重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查找症结,健全相关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注重源头治理,营造公平执法环境,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权益。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违纪问题依法处理,及时通报和点名曝光。9月25日前,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主要内容: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或特点、整治成效、存在问题、下步工作等)报政策法规科。

  (三)检查评估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方案施行过程中,局党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执法工作全程开展调研、检查、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和严肃处理。

  每月20日前,全面统计分析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月总结和台账(详见“附件2(1-3)”)报政策法规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各执法部门、执法中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要采取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抓落实,列出问题台账,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上下联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对需要马上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逐步整治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要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性切实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主体的职权法定、权责统一。规范行政行为在行政裁量权范围内行使,确保行政执法“一基准四清单”制度有效实施。

  (四)常态长效治理。要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治本措施,补齐制度短板,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坚持整治常态化,切实把突出问题整治成果转化为严格依法行政的有效机制,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队伍建设。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大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量投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六)强化社会参与。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综合运用12345、12328、信访等线索举报渠道以及座谈会、联席会和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七)注重宣传引导。各执法部门、执法中队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进展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

  2.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台账(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