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 主题分类:应急预案
  •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开原市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4-01-21 19:36:57
  • 发布日期:2024-01-26
  • 文号:开交发〔2024〕4号

关于印发《开原市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01-26 19:36:57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和执法队各部门:

  现将《开原市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原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提高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地开展,保障道路畅通和救灾物资运输,根据我市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开原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后开原市交通运输局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工作。

  二、地震应急工作任务

  (一)承担的社会地震应急任务

  负责组织抢修毁坏的道路、桥梁和有关交通设施,紧急调拨、征用运输力量;负责开通专用救灾通道,协调完成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在发生地震灾害后,组织、指挥全局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二)本部门地震应急任务

  在市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做好客货运站场以及全体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疏散等工作。

  三、地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当我市发生地震时,我局将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市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进  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  吉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邱  刚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付元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董俊轶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尹志勇   党组成员、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狄丽丽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  辉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崔大为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王  浩  综合办公室主任

  曹  旭  执法队客管办主任

  吕  泽  执法队出租一中队中队长

  高  铁  执法队出租货运中队中队长

  黄  飞  执法队安全办主任

  丁  莹  执法队审批办主任

  冯  瑶  局公路股副股长

  李雪莲   局财务股股长

  郝风雷 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尚国辉  交通公交有限公司经理

  董家欣   新运出租车有限公司经理

  付  强  汽车客运站站长

  张  雷  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崔大为兼任。  

  四、地震应急机构的职责

  (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上级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领导、组织、部署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督促检查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地震的紧急处置和应对方案,指导重点企业,危险品储存地做好防灾抢险,预防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

  3.及时向市地震应急指挥部报告生产经营单位震情和灾情。

  (二)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和机构职责分工

  正、副组长职责:

  1.负责召集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会议;

  2.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工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领导小组政令畅通。

  有关职能科室的职责如下:

  局办公室职责:

  1.负责保持与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正副组长及时参加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会议。

  2.负责安排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3.根据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局和执法队各部门、局属各单位的应急工作,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对地震灾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

  4.负责应急状态下局机关的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

  执法队安全办职责:

  1.主要负责震后次生灾害的救援及现场处置。

  2.接收交通运输行业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并及时到达,掌握第一手资料,立即向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进一步做好震后安全评估分析,加强全行业监控工作。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局公路股职责:

  1.定期对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和重点路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组织并督促有关乡镇街对重点路段及危桥进行检查,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做好限载标志或采取有效措施禁止通行,并指派专人加强危桥的管理和观测。

  3.及时组织力量对损坏的公路、桥梁进行抢修,确保道路畅通。

  4.建立和完善灾害受损统计和报告制度,地震袭击期间,每天综合上报受损情况,为及时抢修和修复损毁工程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部门、局属各单位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做好全市救灾队伍和物资的运送工作。

  1.制订抗震车辆保障计划和运送应急方案;

  2.落实车辆运输单位,切实做到定车定人,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在紧急情况下的运送;

  3.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客运车辆和出租车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4.做好灾情损失的上报工作。

  局财务股职责:

  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审查,拨付损毁抢修和损毁修复工程款,督促检查工程款的支出和使用情况。

  五、处置程序

  (一)路桥应急抢修处置程序

  1.地震前的防御工作

  (1)组织公路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学习及熟悉预案,分析研究和解决当前公路抢险可能遇到的问题;

  (2)认真清理公路边沟,疏通排水;

  (3)全面检查和清理公路上下边坡的危石、松土,做到上下边坡基本稳定。

  (4)全面检查公路涵洞,及时清理和修复涵洞的进出口及其构造设施;

  (5)全面检查公路桥梁,着重检查和巩固桥梁的墩、台和护栏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抗震能力。

  2.应急抢修工作

  (1)地震发生后,工程技术人员按分工包片赶赴各条公路,检查公路受损和受阻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反馈灾情并提出拟修复方案;

  (2)应急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快速下达可行的方案,对重大、复杂的抢险工程参加现场指挥;

  (3)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决定的抢险方案,派员指挥现场施工,根据抢修工程特点,合理和调度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按照“先抢通、后修复”原则,一时不能抢通的应立即开辟抢险应急通道。

  (二)道路应急运输处置程序

  1.在局领导小组下达应急运输的指令后,立即开展应急运力征集,落实作为抢险救灾成员单位的运输企业的应急储备运力到位;紧急情况下随时征用其他运输车辆。

  2.快速检验参加应急运输的车辆、人员资质证件,快速办理发放有关手续,证件;

  3.派员组织带领应急运输车辆到达指定地点接受任务。

  六、救援队伍

  一旦发生地震,引发道路交通中断,则立即调用局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资源实施道路应急抢修、抢通。

  七、值班制负责人

  在地震预警发生和震后处置期间,启动地震应急值班制度,由市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编制值班计划,确定值班负责人,落实值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