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
  •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4-01-12 10:33:08
  • 发布日期:2024-01-19
  • 文号:开交发〔2024〕1号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01-19 10:33:08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和执法队各部门、各交通运输企业: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原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岁末年初、“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安委会《开原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开安委发〔2024〕1号)和铁岭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以严格的监管手段、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厉的执法处罚、严肃的问责追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岁末年初、“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生产新态势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本次“百日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重点领域,包括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

  (一)道路运输领域。结合铁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聚焦老旧货车技术状况不良、货车疲劳驾驶和超限超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不规范、营运车辆长期脱离动态监控、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驾驶员应急操作技能不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走过场等七个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针对性整治,全力防范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城市客运领域。强化城市公共汽电车风险防控督促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定期检验检测管理要求,加强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管理。提升出租汽车运营安全水平督促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加强驾驶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加强行车组织管控和关键安全设施设备监测维护,完善极端天气、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停运机制,严禁涉险运营。

  (三)公路运营领域。针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风险路段,强化路面管控。加强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农村山区路段的巡查检查,严防恶性交通事故。加强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防范,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及时做好公路清障、除雪除冰、抢通保通等工作。扎实推进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严厉打击整治“百吨王”货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切实强化严重超限超载货运源头管控。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冬季施工的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重点排查整治冬季施工防寒、防滑、防突风、防火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冬季施工安全。

  三、时间安排

  从发文之日开始,至2024年3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15日前)。

  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工作情况认真研究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行动,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攻坚内容,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2024年1月15日至3月20日)。

  单位、各部门指导企业对照“百日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局党组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动员部署情况、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各部门督查检查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3月20日至30日)

  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总结“百日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执法队安全办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是贯彻落实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巩固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保障重点时段全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工作重点任务,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以“百日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压实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百日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于3月18日之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总结报送执法队安全办。期间1月15日起,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

  联系人:金宇  联系电话:1594105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