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公安局

开原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
开原市滨水新城九州路129号
【公开电话】
024-73837088
【办公时间】
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机关职能

  一、开原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铁岭市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工作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公安工作发展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负责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违法犯罪活动,直接侦办上级交办的和跨地区刑事、经济犯罪案件。

  (三)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娱乐场所、旅店业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出入境的受理、报备工作。

  (五)维护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承担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承担市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犯罪活动。

  (九)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处理工作。承担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在押人员的收监、看管、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

  (十一)负责来开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主要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科技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实施落实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建设工作。

  (十四)落实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五)开展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措施,按照规定协助开原市委管理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六)承担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委网信办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拟定全市网络安全规划,统筹推进网络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协调网络安全有关工程规划建设,指导党政军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公安局负责防范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监控和处置网上反动、淫秽、赌博等违法信息,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2.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开原市公安局各直属机构职责:

  (一)警务指挥部(保密工作办公室)

  承担全市重大突发事件、安保、警务活动、应急反恐的统一指挥调度,负责报送全市性重大社会治安动态信息,承担全市动态警情监测、态势分析和预警发布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密工作。

  (二) 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全局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监督各部门及民警在执法、服务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情况,负责公安机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调查和维权。

  (三) 社区警务大队

  负责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申报工作。指导全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承担人口统计、流动人口管理、常住人口户口迁移、登记项目变更审批、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发放等相关工作,负责征兵考核工作。

  (四) 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市移民和出入境管理工作,承担公民因私出国(境)事务的办理,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受理工作,负责法定不准出境中国公民的报备工作。

  (五) 法制监察大队

  负责全局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全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受立案监督和执法办案场所管理,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强制措施审核,监督检查刑事、行政执法质量。

  (六) 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交流、通报刑事犯罪信息并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全局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各类在逃人员追捕、堵截和控制工作,负责全局刑事特情、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等刑侦基础工作;负责打击全市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承担市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 案件审查大队

  负责全局办理的刑事案件审核,承担全局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起诉工作。

  (八) 技术侦察大队

  负责全局技术侦察工作,收集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及重大案件线索,对刑事案件开展技术侦察,协助侦办上级交办的危害国家安全、重特大刑事、经济等案件。

  (九) 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化物品,负责对危化品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审核,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矿山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工作,依法对娱乐场所、旅店业及特种行业行使行政管理权限,负责社区防范和技术防范的指导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住所及大型集会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承办上级批办的治安案件查处及执行其他法律赋予的治安行动性任务。负责全市犬类管理工作。

  (十)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全市社会安全动态和影响政治稳定的动向并研究制定相关对策,组织开展对市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对反动会道门活动,特别是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境外反动势力活动的情报收集和对策研究。

  (十一) 反恐怖工作大队

  收集全市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反恐怖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依法打击各类恐怖犯罪活动,承担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 内部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制定内部安全保卫措施、方案,指导、检查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国家警卫任务和重大安保活动的安检勤务工作。承担全市涉及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

  (十三) 保安管理大队

  负责对全市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上级交办和跨地区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十五)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协助开展全市公共信息网络、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组织、协调全局对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网吧日常经营行为监督和管理;负责建立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国家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渠道,分析、研究、评估涉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并提出分析评估意见,负责汇总、报告、通报有关信息。

  (十六) 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市建立预防和打击食品药品犯罪长效工作机制和组织依法打击涉及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协助食药监部门对食品药品行业开展日常监管。

  (十七) 禁毒大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组织开展对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和对吸毒人员的管控。

  (十八) 特警大队

  承担各类突发事件、暴力犯罪、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现场的处置工作,负责街面巡逻防范,严密社会面控制,打击、预防现行犯罪,负责大型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九) 交通警察大队

  承担全市交通安全管理。负责重大警卫活动、大型群体活动以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制,负责对严重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况进行指挥调度,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负责交通信息统计和日常综合管理工作。

  (二十) 车辆管理所

  负责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管理工作。

  (二十一) 监所管理大队

  负责落实监所管理的政策、规定,承担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做好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对羁押犯罪嫌疑人实行警戒看守;负责对在押罪犯进行看守、管理、教育、转化等工作;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对治安拘留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二十二)看守所

  负责对羁押犯罪嫌疑人实行警戒看守;负责对在押罪犯进行看守、管理、教育、转化等工作;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二十三)拘留所

  负责对治安拘留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三、城区及乡镇派出所职责:

  负责辖区内的公安工作。

  四、行业派出所职责:

  (一)开原市公安局交通派出所

  负责客运站治安秩序管理,对客运站内以及营运性车辆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进行查处。

  (二)开原市公安局信访派出所

  负责维护信访场所的治安秩序,对上访人员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开原市公安局江河保护区派出所

  负责辖区内江河流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惩治涉及危害保护区治理和保护的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市内重大水事案件的查处和地区间水事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依法开展辽河保护区执法活动。

  (四)开原市公安局国土资源派出所

  协助国土资源局开展预防、制止和惩治涉及危害国土资源治理和保护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五)开原市公安局市场治安派出所

  负责预防和打击各类发生在集市贸易市场、大型超市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督促指导市场管理部门及商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