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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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信息名称:关于开原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价格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4-11-25
  • 发布日期:2024-11-25
  • 文号:开发改发【2024】4号

关于开原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价格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11-25

开原市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对开原市殡仪馆服务收费标准认定的函》(开民函202423)收悉。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838号)文件规定,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对开原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遗体接运收费标准

  城区内200/次,城区以外的根据里程协商收费。

  (二)遗体存放收费标准

  遗体冷存间280//天。(当日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三)遗体火化收费标准

  平板炉300/具;拣灰炉800/

  (四)骨灰寄存收费标准

  平房南区30//;平房北区180//年;楼房1层、2层、7层、8层为90//年;3层、4层、5层、6层为180//

  二、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城乡低保户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接到通知后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群众自愿选择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群众接受服务并收费。

  本文件自20241125日起执行,《关于开原市殡仪馆服务收费价格的批复》(开发改202136号)同时废止。

  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112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