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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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信息名称:关于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用水价格调整情况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4-08-14 14:27:25
  • 发布日期:2024-08-14
  • 文号:开发改发〔2024〕2号

关于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用水价格调整情况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8-14 14:27:25

开原市水利局:

  根据铁岭市水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铁水改办〔20233号)文件规定,在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灌区情况的成本审计,结合贵局对水价提出的意见,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农业水费计收方式以900立方米/亩作为水田灌溉定额,同时实行阶梯水价,收费标准不做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大型灌区收费标准

  )自流灌溉

  收取标准为0.124/立方米。

  )提水灌溉

  收取标准为0.172/立方米。

  (三)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1.自流灌溉:实际灌溉用水量超过额定10%-20%以上的部分收费标准为0.14/立方米;超过定额20%-30%的部分收费标准为0.16/立方米;超过定额30%以上部分收费标准为0.18/立方米。

  2.提水灌溉:实际灌溉用水量超过定额10%-20%以上的部分收费标准为0.19/立方米;超过定额20%-30%的部分收费标准为0.21/立方米;超过定额30%以上部分收费标准为0.23/立方米。

  二、中型灌区

  (一)靠山灌区

  1.自流灌溉:收取标准为0.052/立方米。

  2.提水灌溉:用电成本为0.04846/立方米,提水灌溉收取标准为=0.04846+0.052=0.10/立方米。

  (二)八棵树灌区

  1.自流灌溉:水价0.058/立方米。

  2.提水灌溉:用电成本0.04846/立方米,提水灌溉收取标准为=0.058+0.04846=0.106/立方米。

  3.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综合考虑农户承受能力、县级财政状况以及保障灌区基本运行的情况下。

      (1)自流灌溉:实际灌溉用水量超过额定10%-20%以上的部分收费标准为0.08/立方米;超过定额20%-30%的部分收费标准为0.10/立方米;超过定额30%以上部分收费标准为0.12/立方米。

  (2)提水灌溉:实际灌溉用水量超过定额10%-20%以上的部分收费标准为0.12/立方米;超过定额20%-30%的部分收费标准为0.14/立方米;超过定额30%以上部分收费标准为0.16/立方米。

  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81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