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按照国家发改委《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1195号)文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稳定我市供热价格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3年9月份召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
(一)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与人40名。其中:消费者20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经营者3名,专家2名,消费者协会1名,政府部门和利益相关方10名。
(二)旁听人。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4名。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旁听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新闻媒体。本次听证会邀请1家新闻媒体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20人通过居民社区推荐的方式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加人由市人大和市政协推荐,政府部门、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等参加人分别由相关部门推荐或者聘请产生。
(二)旁听人产生方式
旁听人自愿报名,采取报名先后顺序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的产生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推荐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开原市常住居民。
2.使用城市供热的用户,了解我市供暖收费价格等相关情况。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4.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等信息)
5.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旁听人报名电话为73822604,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3日。
四、其他相关事宜
调整城市供热价格听证方案及听证会其他事项,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在听证会正式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
特此公告。
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