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部门预算
(202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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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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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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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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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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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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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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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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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收支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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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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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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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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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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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十二、2025年纳入绩效管理项目表
第一部分开原市供销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理事会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和科技开发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拥有对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权和解聘权,所属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的审批权,享有财产受益权并维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合法权益。
4、指导全市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的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经济工作中的各项方针、政策,参与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
(二)监事会职责
1、监督检查供销系统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市政府委托的有关经济和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
3、保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和基层供销社、市直公司财产的保值增值。
2、机构设置情况
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单位决算共1个。具体业务股室有:(一)办公室(二)业务股(三)招商引资股(四)安全生产管理股(五)计划财务审计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有下属单位的:
纳入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局机关
第二部分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收入总预算115.26万元,支出总预算115.26万元。
二、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收入115.26万元,预算支出115.26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148.53万元,预算支出148.53万元,2025年比2024年预算收支减少33.270万元。具体增减项目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25年预算95.97万元,2024年123.79万元,减少27.82万元,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医疗保险等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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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2025年预算14.16万元,2024年17.87万元,减少3.71万元,是公用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5年预算5.13万元,2024年6.87万元,减少1.74万元,是退休人员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14.16万元。其中,经费供给人数9人,汽车经费供给台数1台,定额2.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公用支出0.58万元。
四、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7万元,其中:因公出境(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与2024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境(国)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未做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固定资产原值是20万元,2024年原值是2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02_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