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
(202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原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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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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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原市妇女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开原市妇女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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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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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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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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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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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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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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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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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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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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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开原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市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全市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指导和推进全市妇女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体活动。指导和推进全市社区妇女组织的建设及开展社区妇女工作。
(四)、代表广大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政策的贯彻实施,参与有关规定性文件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
(五)、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市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六)、指导市妇联机关女友联谊会、家庭教育研究会的工作,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七)、指导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八)、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1、开原市妇女联合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原是妇女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开原市妇女联合会
第二部分开原市妇女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原市妇女联合会单位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原市妇女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开原市妇女联合会2025年收入总预算72.32万元,支出总预算72.32万元。
二、开原市妇女联合会2025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收入72.32万元,预算支出72.32万元,2024年预算收入72.64万元,预算支出72.64万元,2025年比2024年预算收支增加了0.32万元。详细说明:2025年工资福利支出是61.92万元,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是62.02万元,2025年比2024减少了0.1万元。2025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是7.61万元,2024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是7.91万元,减少了0.3万元。2025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0.79万元,202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0.71万元,退休人员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7.61万元。其中,经费供给人数7人,其他交通费用5.34万元.
四、开原市妇女联合会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5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未做安排。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万元,项目包括:2025年妇女人均一元钱项目经费2万元。
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无。
第三部分 开原市妇女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群众团体事务: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9.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2.厂务公开:反映厂务公开方面的支出。
13.工会疗养修养:反映工会疗养休养方面的支出。
14.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041_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妇女联合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