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
(202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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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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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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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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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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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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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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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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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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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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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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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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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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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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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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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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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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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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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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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调剂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部门接待工作;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办公区食堂运行管理工作。
(三)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集中办公区的维护、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
(四)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置6个内设机构:
1.党群工作部
负责中心党务、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中心文字综合工作。
2.人力资源工作部
负责中心人事劳资、绩效考评、文电、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3.行政接待工作部
负责中心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部门的接待工作;负责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办公区食堂管理工作。
4.综合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
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内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办公区的自来水、供电、供暖等保障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工作。
5.公务用车工作部
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调剂工作。
6.办公用房工作部
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周转用房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派驻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置3个派驻机构:
1.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保障中心
负责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提供服务保障。
2.市政协机关服务保障中心
负责为市政协机关提供服务保障。
3.民兵训练服务保障中心
负责全市民兵训练、应急抢险训练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总预算1954.95万元,支出总预算1954.95万元。
二、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总预算1741.06万元,支出总预算1741.06万元。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收入总预算1954.95万元,支出总预算1954.95万元。变化原因:2025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三、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978.9万元。其中,支出定额66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7.2万元。
四、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8.33万元,其中:因公出境(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0.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比2024年“三公”经费增加81.97万元。其中:因公出境(国)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80.33万元,比2024增加支出79.97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原因是增加公务车辆1辆。
五、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未做安排。
六、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1辆,其中:应急保障车辆9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
七、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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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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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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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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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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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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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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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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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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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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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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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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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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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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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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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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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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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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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_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