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原市委巡察办本级预算
(202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开原市委巡察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本级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委巡察办2025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开原市委巡察办2025年本级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本级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本级(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本级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共开原市委巡察办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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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市委巡察办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中共开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中共开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等,为市委工作本级,机构规格正科级,设在市纪委监委,主要职责是:
1.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和部署。
2.向铁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巡察工作材料。
3.具体组织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4.承担巡察、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配合有关本级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完成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委巡察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巡察办行政编制7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机关工勤编制1名。
设立三个市委巡察组,每组设组长1名(正科级),副组长1名(副科级),设正科级巡察专员2名,副科级巡察专员1名,核定行政编制9名。
市委巡察办设在市纪委监委,与市纪委监委共用统一办公场所,财务独立核算。
二、市委巡察办预算单位构成
市本级行政单位1家,中共开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市委巡察办2025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开原市委巡察办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本级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等。市委巡察办2025年收支总预算183.22万元。
二、市委巡察办2024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收入183.22万元,预算支出183.22万元,与2024年预算收入176.55万元、预算支出176.55万元相比,增加预算6.6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经费增加。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与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保障第九届市委巡察工作正常开展前提下节约开支、减少经费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安排支出183.22万元,其中经费供给人数16人;汽车经费供给台数1台,定额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费4.42万元。
(一)工资福利总支出157.85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支出0.43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总支出19.94万元
(四)项目支出5万元
四、市委巡察办2025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61万元,与2024年2.61万元相比,增加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其中:因公出境(国)费0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安排0.11万元,与2024年0.11万元相比,减少预算0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减少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2.5万元,与2024年2.5万元相比,运行费无增减变化,原因是巡察公务用车1台运行及维护。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未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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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公车保有量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为2019年市国有资产局调配车辆,由市纪委监委划拨给巡察办使用。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本级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5万元,自评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达到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本级会同价格主管本级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本级会同价格主管本级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本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本级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本级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本级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本级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中共开原市委巡察办2025年本级预算表
056_中共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