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开原市财政局 时间:2023-01-17

  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部门预算

  (2023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1、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踪研究新时代开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进程。

  (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及省委、铁岭市委和开原市委有关党史和文献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征集、整理、研究、编纂出版开原地方党史和文献资料、著作,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开展党史业务人员培训。

  (四)开展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五)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史和文献工作。

  (六)承担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主要职责,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党史资料保管、信访和文字综合;行政管理、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党群、统战和纪检工作。

  2.党史征研和宣教部

  负责编制全市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征集、整理、研究、编纂出版开原地方党史和文献资料、著作、期刊;出版发行《中国共产党开原工作实录》;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咨政研究、重要党史人物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和宣传教育;组织研讨和纪念活动;参与申报“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遗址遗迹申报、开发和保护利用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收支总预算60.22万元。

  二、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收入60.22万元,预算支出60.22万元。由于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为新成立部门,不存在增减变化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安排支出60.22万元,其中经费供给人数6人;无办公车辆。

  (一)工资福利总支出53.35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支出0.09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总支出1.68万元

  (四)项目支出5.1万元

  四、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新成立单位不存在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未做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新成立单位,无国有资产。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无重点项目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八部分 中共开原市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党史13-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