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开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开原市财政局 时间:2025-07-18

  开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部门决算公开

  附件:1

  目录

  第一部分执法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执法队部门2024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执法队部门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执法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整合执法职责。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基础上,履行全市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查处和组织协调等职能。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本市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

  (二)组建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开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整合组建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由开原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名义执法。积极探索和鼓励将文化市场相近领域的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加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承担履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名称为开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文旅广局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委托乡镇政府行使部分文化市场执法权。在乡镇探索逐步实现一支执法队伍管执法,建立乡镇综合执法检查与局属文化市场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关系到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执法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要充分考虑文化市场执法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和意识形态属性。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以及推动开原市旅游业大发展的高度,确保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执法人员总数不能减少。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与程序的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结合本市执法监管任务量、辖区范围、执法对象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编制安排,探索建立体现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涉及的不同性质编制问题,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

  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干部职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现有使用公益类事业编制的人员,由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连人带编统筹用于解决文化宣传等相关领域用人用编需求。坚持“凡进必考”,严禁借队伍整合组建之际转“干部”身份。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实行人员招录、使用和考核全链条全周期的规范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及队容风纪管理,严守廉政纪律。深入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明确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

  (四)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机制。严格遵循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规范执法。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对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交叉重复的要大力清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切实防止执法扰民。对涉及的相关法规规章及时进行清理修订。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

  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完善上级与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制度,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能。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完善宣传、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文联作协等共享信息制度,为宣传文化领域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社会化、信息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五)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与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互相通报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专项整治行动等信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落实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和接受上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队伍对本级执法人员的指挥和调用。

  (六)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保障。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开原市政府财政预算,确保相关差费足额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或机构利益直接或间接相挂钩。有关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按中央统一规定执行。强化执法人员保障,完善执法人员工资政策,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探索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加快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技术监管平台升级与应用,积极推进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技术监管,采用非现场技术监管、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开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部门共包含本级决算共一家:其中事业单位一家。

  1、开原市文化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开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决算公开表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执法队2024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4年收入总计85.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5.6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

  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27万元,增加10.7%,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增加

  (二)2024年支出总计85.6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5.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27万元,增加10.7%,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8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7万元,增加10.7%,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

  (二)具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85.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减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0.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开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四是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