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项目服务中心
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
附件:1
目录
第一部分开原市项目服务中心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开原市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本级决算表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开原市项目服务中心本级2023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原市项目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提供服务和保障工作。
(二)负责开展全市项目建设战略问题研究,提出构建现代化项目发展和服务体系,以高质量项目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三)承接铁岭市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起草全市项目建设、市级领导推进重大项目等工作方案,对全市项目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四)参与研究全市项目开复工计划工作,对全市项目计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调度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促进项目早日投产达效。组织开展重大项目集中开复工和现场观摩等重要活动。
(五)负责粮油检测和物资储备具体事务性工作。受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局(开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承担相应的粮食执法工作。
(六)为人防战备通信、信息化和人防指挥所提供服务保障。承担人防战备物资库的建设、管理和物品采购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维护管理、人防老旧工程改造利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研究全市人防平战结合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
(七)负责粮食基础性、技术密集性、公益性科学研究与应用、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工作。负责为全市粮食行业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
(八)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定。
机构设置情况:内设综合工作部、项目工作部、粮油事业工作部、物资储备工作部、国防动员服务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原市项目服务中心本级2023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开原市项目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开原市项目服务中心本级决算公开表
(链接以下部门决算表)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3年收入总计398.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98.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98.08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93.62万元,因项目服务中心是2022年6月新成立单位,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2023年支出总计398.0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98.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8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4万元,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0.8万元。
2.项目支出 0 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93.62万元,因项目服务中心是2022年6月新成立单位,主要是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2023年本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 39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98.08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93.62万元,因项目服务中心是2022年新成立单位,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398.08 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9万元,医疗卫生健康支出19.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万元。
2.无公务接待费。
3.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0辆。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9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0.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原市项目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因无项目支出,我单位2023年度未开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项目服务中心(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