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财政局 时间:2024-07-29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部门
2023年决算公开细则
附件:1
目录
第一部分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为乡村产业发展、农业企业招商提供服务保障。
(三)为全市农业项目规划、申报、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四)为全市农业植物保护、土壤监测、病虫害检验监测防治、农业(水产、畜牧)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畜牧良种繁育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负责全市稻米、中草药、蔬菜果蚕、大蒜等特色产业发展、打造精品、创建品牌、开原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推广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六)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集体资产服务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乡村治理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七)为全市农村生态建设、节能减排、农业清洁能源生产和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八)承担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开原市植物保护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1.党政工作部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群团、文字综合、文电机要、办公购置、后勤管理、招商引资、信访等工作。
人员编制6名。正职1名,副职1名。
2.计划财务部
负责预决算及财务管理、资产管理。
人员编制6名,正职1名,副职1名。
3.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事劳资、聘用任免、绩效考评、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
人员编制6名。正职1名,副职1名。
(二)分支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开原市植物保护中心)设8个分支机构:
1.开原市农业项目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申报、项目工程施工建设、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农村能源等工作。
人员编制11名。正职1名,副职2名。
2.开原市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特色产业发展、打造精品、创建品牌、开原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推广等工作。
人员编制20名。正职1名,副职3名。
3.开原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推广、植物保护、土肥、农业科技培训工作。
人员编制41人。正职1名,副职3名。
4.开原市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畜牧技术推广、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人员编制26名。正职1名,副职3名。
5.开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
负责开展果蔬、食用菌等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工作。
人员编制5名,正职1名。
6.开原市畜产品安全监测站
负责开展畜产品、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人员编制6名,正职1名,副职1名。
7.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深松整地项目和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农机检验、上牌,农机驾驶证核发,农机技术培训推广和农机化调查任务等工作。
人员编制20名,正职1名,副职3名。
8.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经济及合作社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栽等事务性工作。
人员编制6名,正职1名,副职1名。
(三)派驻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开原市植物保护中心)设1个派驻机构:
1.开原市农业农村局服务保障中心
负责为市农业农村局提供服务保障。
人员编制23名。正职1名,副职3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开原市植物保护中心)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及部门。
第二部分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链接以下部门决算表)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3年收入总计4,842.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42.6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2.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 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808.50万元,增加59.60 %,主要原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项目收入增加。
(二)2023年支出总计4,842.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54.9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600.2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21万元,资本性支出0 万元。
2.项目支出 2,987.73万元,主要包括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田建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08.50万元,增加59.60 %,主要原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三) 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本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 4,84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54.90 万元,项目支出 2,987.73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08.50万元,增加59.60 %,主要原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1.64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65 %,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04.64%。
(二)具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4,842.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2.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7.0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4,374.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7.9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9.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1.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5.58万元,与年初预算减少3.82万元,减少40.64%。
1.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参加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镜)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减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 批次, 0 人。2023年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减 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万元,主要用于燃油、保险及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减少2.4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54.9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1.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53.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车运行及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 0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 4 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主要是农业用车,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9个,涉及资金 2,987.73 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93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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