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为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全力预防电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开原交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按照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部署,聚焦电动车辆突出违法行为,从源头、路面、宣传3个环节共同发力,强力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实现“三个一批”和“双数下降”目标。
重点整治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和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以及劝导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6月24日至今,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33余起。其中闯红灯26起、逆行107余起。
电动自行车整治措施:1、狠抓戴帽工程。精准梳理未佩戴安全头盔重点路口、路段,以佩戴率低的地区为突破点,针对性加强安全头盔佩戴治理。2、推动登记上牌。积极发动社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等社会力量,持续加大带牌销售力度,大力扩充登记上牌点位数量,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3、全力开展劝导。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双率”提升行动,依托“劝导点”、“马路学堂”,全面开展全警路上劝导行动。4、严查交通违法。严查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和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一批利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参与“飙车”的违法犯罪;及时发现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加装电池、解除限速),及时登记记录车辆改装信息线索,并每月向市场监管部门抄送非法改装门店信息,会同公安食药侦、市场监管,重拳打击制售伪劣产品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