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村干部、镇直部门、各村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开原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开原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莲花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要求:包村干部、镇直部门、各村党支部组织到位、起底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此文公开发布

开原市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莲花镇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好各类资金资产资源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等方式进行整改,确保组织到位、起底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在自查自纠阶段,经管站担负各村自查自纠工作业务指导,工作专班设在镇纪委,负责日常推进协调工作。
- 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
组长:高朋超党委书记刘胜镇长
副组长:程彪纪委书记王志强副镇长
成员:白世超审计所长
白世超纪检委员
朱晓明财政所长
郭宝峰经管站负责人
王军林业站负责人
郭福金村镇办负责人
王阔水利站负责人
陈金波扶贫专干
联合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限定时间节点。每周调度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体报告上报至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镇通报。
三、整治工作重点
1.集体资源资产管理问题。主要包括资源资产清查不规范、不彻底,清查结果不录入“三资”监管平台,违规占用、核销资产,资产资源闲置率过高,不按要求进场交易,以及非法侵占集体资源资产等问题。
2.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主要包括财务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及时、选择性公开;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尤其是私设小金库及违规发放各类补贴;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
3.集体经济合同问题。主要包括超长期合同、超低价合同,应签未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款计收不及时,合同双方主体信息不全、权利义务不清、合同约定的标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等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以及村集体订立或履行合同时无正当理由擅自违约等问题。
4.集体债务问题。主要包括2025年以来因兴办公益事业,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形成的村级债务问题以及2025年以来化解债务金额(不限于2025年以来产生的债务)。
5.工程项目问题。主要包括盲目立项导致项目烂尾、低效复建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工程、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和虚假合同套取资金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及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问题。
6.违规出借资金问题。主要包括村集体未履行民主程序等违规出借资金、不按期回收本金和利息等问题。
7.履行民主程序问题。主要包括依法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表决的事项未严格按程序表决,应当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的事项未认真履行,涉及集体“三资”管理的会议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等。
四、主要工作内容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照2024年专项整治问题台账开展100%回头看,排查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夯实整治成果。
2.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各村摸清集体土地、山林、校舍、村部等资产权属,权属清晰的要及时申请不动产登记,纳入“三资”台账管理;有争议的要依法明晰产权。要严格落实资产清查结果小组长、村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三级签字”制度,做到集体“三资’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符。清查结果要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密切关注集体资产资源闲置情况,积极推动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开原市农业农村局要将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作为整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铁岭市《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要求,紧盯重点、规范程序,按规定时限做好数据审核及汇总工作,及时上报开原纪委。
3.认真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对2024年经济往来量大、资产资源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多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各乡镇,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组织各村将2024及2025年审计发现问题与专项整治工作深度融合,纳入台账统一管理,同时要对照审计意见书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举一反三、积极整改。
4.推进实现“三资”监管手段现代化。提高“三资”监管平台应用水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镇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合同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全面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电算化管理。加强对“三资”管理平台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提升录入数据质量。
5.全面实现村级财务公开。组织各村利用“阳光三务”平台、村务公开栏等线上线下载体,按要求公开财务信息,公开内容要求“一看就懂”。
6、开展业务培训,摸清三资和管理问题。镇经管站负责全面监督指导我镇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全镇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专业人员监督管理各村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具体操作有章可循、表格填报解释说明、清查结果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反馈、完善平台三资台账、做好发现问题整改”。
(1)搂清家底。一是督促各村,以现有的纸质资产资源及合同台账对照核查电子资产资源及合同台账,确保两类台账相关数据真实、全面、准确、一致。此项工作在2025年5月30前完成。二是在此基础之上,核查村集体未登记入账的资产资源资金,及时补充和完善台账,并公开公示家底。此项工作在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三是依据完善后的资产资源台账,补充和完善合同台账。同时根据资产资源发包、出租期限的变化及时更新;根据群众对公开公示的反馈情况开展“三资”再清查,台账再完善,确保台账能够真实反映村组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资金底数。此项工作在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推进。
(2)公开家底。搂清家底后,各村级工作专班要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资金,债权和债务的明细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要通过“阳光三务”平台、村民微信群、村级公示栏、大喇叭播报等媒介,以群众能看懂且喜闻乐见的方式,分别进行线上和线下公开公示。以“村民微信群”方式公开要严禁撤回消息,务必做到“真公开”,真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此项工作时限与搂清家底时限一致。
(3)信息备案。通过前期公开家底后,广泛接受群众的反馈和监督。镇党委要公开设置三资整治问题反馈电话,电话为各乡镇党委书记手机号。要对百姓反馈和监督发现的刻意隐瞒、遗漏未上报的资产资源资金等问题进行特别登记,经核实后记入问题台账,重点监督问题整改工作。
(4)形成台账。各村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采取账账核对,账实核对,查账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自查发现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反馈的问题及2024年被审计发现但未整改的问题列为问题台账重点内容。此项工作在2025年9月20日之前完成。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完成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并在时限内完成整改;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要写出情况说明;整改完成的,要附相关证明材料。
(5)问题整改。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村集体认真仔细清查,逐个问题研究,完善清理政策和标准,推动数据采集精准。要处理好专项整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决杜绝发生非正常访、大规模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通过三资专项清查,各村建立和完善资产台账、资源台账和合同登记簿,及时上传至“三资”监督管理平台。
此项工作在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
镇纪委和经管站组成联合督查指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各村开展联动抽查,综合运用“听、看、查、访”的方法,适时对个别行政村进行实地督查,查看责任落实情况、“三资”清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实地听取基层干部及财务人员的“三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三资”账目,提升三资清查质效。要对各村发现问题台账要逐一研判,对已整改的问题要核实是否真正整改到位,发现敷衍整改、形式整改的要重新整改。对未整改的问题要深究深挖,设定整改期限,并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对在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过程中清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敷衍了事的村级组织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村领导在换届选举中不予以提名。此项工作从2025年5月15日起,至10月30日末止。
继续实行“三资”专项整治问题台账管理制度,把解决问题作为整治工作的落脚点。对于疑难问题,尤其是去年台账中未能化解的问题,乡村要建立研判机制,结合实际妥善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时提交上级研判。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适用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应移交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处理的及时移交。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责任监督、完善财务制度、监管清查动态、公开透明交易、提升人员素质,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于每月20日前报送《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台账》,10月3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开原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2:问题台帐(七张表)
附件3: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