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成员单位:
当前,春耕备耕等生产活动逐渐增多,“清明”“五一”等小长假即将到来,进入林区踏青游玩和祭祀人员必将大幅增加,焚烧秸秆、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野外违规行为也会逐渐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灭火形势非常严峻。为认真做好今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市森防指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从2024年3月起,全镇进入森林防灭火戒严期同时印发《2024年莲花镇春季森林防灭火暨秸秆禁烧、清除工作实施方案》。
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履职并审慎贯彻落实。
开原市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莲花镇春季森林防灭火
暨秸秆禁烧清除工作实施方案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使命感
由于去年冬季雨雪较多,部分林区周边秸秆清除不彻底,林内杂草茂盛,可燃物载量增加,导致今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形势非常严峻。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抓好森林防灭火暨秸秆禁烧、清除工作。做到全民参与、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人民群众健康、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二、成立组织
总 指 挥: 高朋超 刘 胜
副 指 挥: 王志强
成 员: 程 亮 冯 宁 程 彪 刘忠新
王 超 刘汉斌 张红波 李 亮
杨 帆 李 佳 王 迪
办公室主任:王 军 杨 璐(办公室设在林业站)
报警 电 话:13464113899 15041071611 73101003
三、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
一是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网格员包沟,对痴、呆、傻人员和儿童要落实监控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是针对清明前后,农事活动、五一假期等重点时段,加强对墓地、农田与森林交错地带、旅游景点等地段的防范力度。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事有人办、责有人担”。
三是通过组--村--镇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利用全覆盖地面巡逻手段,对林区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监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四是在村与村中推广联防群防等办法,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及时通报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强化宣传,达到家喻户晓
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春防的首要任务来抓。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防灭火方针,做到早宣传、早发动,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各单位通过召开大会、党日活动、广播、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暨禁烧秸秆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林业站将《开原市村民森林防火暨秸秆禁烧保证书》逐户发放到位并签字、盖章,底档留存;《铁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张贴到各村。
三是防火、禁烧宣传车逐村、逐屯、逐沟全方位无死角宣传森林防火、禁烧秸秆。要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旅游景点入口以及重点防火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防火旗、防火横格)。
四是每村张贴防火、禁烧标语至少50张,悬挂防火旗、禁烧横额,在醒目地段粉刷防火、禁烧墙。
五是中、小学为学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防火、秸秆禁烧信”;上一堂防火课;写一篇防火作文;搞一次生动的防火演练,小手拉大手,以点带面,真正做到森林防火、禁烧秸秆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五、严控火源,加大巡查、督查力度
一是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督导组,不定期下乡巡查森林防火工作,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二是距离山边、林边200米内的可燃物和秸秆一律清除,决不允许焚烧。
三是林业站护林员、各村防火工作人员全员佩戴袖标上岗巡查,同时交通工具安装防火旗并配备小喇叭。各村要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进山人员是否携带火种认真检查并教育其“进山绝对不能带火种”。在此强调一点,“防火检查站”绝对不是摆设,必备办公桌、记录本、防火旗等设施,相关人员务必尽职尽责。
四是“清明”、农忙、“五一”高温大风天气,重点地段安排专人死看硬守,严禁一切火源进入林区。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上报镇防指。
五是特殊时期,机关干部下乡对各村防火工作进行巡查、督查并积极参与防灭火。
六、依法打击,罚到痛处
对野外用火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及时查处制止野外烧香烧纸、焚烧秸秆、吸烟玩火等行为。执法队、林业站、派出所,要加大对违法者、肇事者的打击力度,第一时间打击、第一时间破案,对情节严重者予以拘留,以高压震慑态势让违法者得到严惩,让肇事者付出经济代价(对纵火者处3000元以下罚款)、承担刑事责任,达到全镇不发生人为火灾,提高每个人的防火主观能动性。
七、快速扑火、减少损失
一是按照镇森林火灾处置流程分工,灭火工具准备就绪,通讯设备准备就绪,交通工具随时启动。
二是各村制定防火、扑火预案,成立至少30人的应急中队,配备铁锹20把、喷壶3个、扫把20把。
三是林业站组织扑火队员进行扑火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四是发现火情,所在村立即组织人员扑火,同时上报镇防指。
五是林业站立即维护、检修灭火机具并将机具落实到每一名护林员名下,同时在运兵车里安放3台灭火机具,一旦有火情,立即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是在扑火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禁止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
八、善后处置及责任追究
包村护林员及所在村组织人员用喷壶清理火场同时看护火场24小时以上,发生复燃处罚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每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火点(卫片、市级以上巡查),处罚护林员及监管员500元,处罚村委会500元;两起各处罚1000元;三起以上各处罚2000元。每发生一起山火,视情节处罚护林员、监管员、村委会1000元至3000元(现金上缴至镇财政),情节严重者由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九、加强值班值宿,确保政令畅通
1、相关人员的通讯设备务必24小时畅通。
2、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防火、禁烧值班值宿及包村工作队与政府值班值宿及包村工作队同步),班子成员带班,备有值班车辆,并做好记录(镇政府值班值宿每日必须做好交接记录,电话记录)。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如实上报,凡因漏岗、漏报、瞒报而贻误扑火战机的要严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同志们,森林防灭火责任重于泰山。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形势十分严峻,需要我们本着“预防为主,友谊联防,相互支持,通力合作”的原则,认真履行我们肩负的森林防灭火职责,集中精力,扎实工作,确保今年春季镇区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及野外违规用火。
莲花镇2024年春季森林防灭火
工作扑火大队
大 队 长: 王志强
副大队长: 张红波 王 军
扑 火 组:
一 组 长:王志强
成 员:机关30人
二 组 长:张红波
成 员:孤 榆 田 增(30人) 东 屯 耿海友(30人)
王 家 赵瑞彬(30人) 东 北 刘志发(30人)
石 龙 王秀霞(30人) 糖 坊 常俊源(30人)
砚 台 刘凤武(30人) 青 石 王宪丰(30人)
莲 花 朱成龙(30人) 保 安 李运涛(30人)
三 组 长:王 军 (灭火机组)
成 员:林业站护林员
善后处理组:
组 长:王 迪 王 军
成 员:派出所干警 全体护林员
值班电话:73101003
林业站护林员包村工作安排 |
站 长 |
王 军 |
负责林业站 全面工作 |
|
内 勤 |
张 胜 |
内勤、调度 |
|
监管员 |
村 别 |
护林员 |
护林员 |
张连革 |
保安村 |
闫福林 |
王继刚 |
莲花村 |
程云飞 |
牟金刚 |
孤榆村 |
吴 楠 |
池宝龙 |
王家村 |
黄长帅 |
朱文礼 |
东屯村 |
朱文华 |
徐 洋 |
郭启凤 |
东北村 |
罗伟波 |
李 航 |
石龙村 |
王可心 |
朱文国 |
糖坊村 |
艾 峰 |
艾文华 |
青石村 |
王晓林 |
王艳青 |
砚台村 |
孙连波 |
刘 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