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开原市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开原市莲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10-27

  为落实2023年省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完善农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按照《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农规[2019]3号)和《关于下达省财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一般债券)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32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

  按照《铁岭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任务14整改措施要求,2023年年底前,铁岭市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要全部开工建设,2024年年底前,项目基本竣工运行。为校验处理设施的可行性,2023年8月,在金沟子镇、莲花镇作为试点分别建立了一座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4吨,截至目前设备正常运行中。

  二、建设目标

  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改项目的建设工作,2023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项目基本竣工运行,增加我市农村垃圾终端处理出口。

  三、实施主体

  开原市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密切配合,抓好项目落实以及资产管理和管护,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调度、审核验收、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实施内容

  购置7座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4吨,建设地点为李家台镇、黄旗寨镇、靠山镇、林丰乡、威远堡镇、八棵树镇、上肥地镇,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以上7个乡镇分别采取农村生活垃圾日收集模式,全部转运至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约需27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省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

  五、实施步骤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招投标工作;

  2024年8月底前,完成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采购工作;

  2024年12月底前,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竣工,基本投入使用。

  六、项目验收

  待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后,由开原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对设施建设、设备采购、资金使用、完成时间等内容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向铁岭市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七、运维管护

  要注重监管并重,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同步抓实抓好,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新建的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产权归属为属地乡镇,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运维管护机制,落实运维管护责任,确保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八、项目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及奖补资金执行监管,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及实施效果,以及奖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开原市财政局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