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莲花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开原市莲花镇孤榆村
【公开电话】
024-73101003
【办公时间】
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机关职能

  综合办事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村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文化宣传,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纪委监委相关工作。

  2.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绩效管理考核、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平台及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辖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推进简政放权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组织开展网格化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和12345民生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消防、护林防火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

  6.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合区域资源,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工作;承担辖区质量提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辖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财务、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7.农业农村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定和实施辖区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配合做好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河(库)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机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指导农村植树造林工作,执行林木采伐政策,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爱国卫生、农村饮用水保护、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除雪等工作;负责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