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政府信息发布进行严格把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三审”责任
各部门要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各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办公室(科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初审:由各站办所负责人承担,负责把好政府信息的语言文字关,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避免出现错敏字、病句、文字表述不规范等低级错误。
审核:由部门主管领导承担,在全面了解信息内容的基础上,从更高角度对内容的中心主题、质量和表现形式等,进行原则性审核。
审发: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并确定是否作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
三、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
3.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