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强制扑杀动物 2.补贴范围: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所有者给予补偿 3.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扑杀畜禽数量、补助测算标准和各级财政承担比例测算。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具体补助比例为:中央财政40%,省财政30%,市县财政30%。 4.办理流程: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强制扑杀后,开原市政府网上公示不少于7天,持有效材料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经审核确认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拨付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5.办理材料:身份证、开原信合银行卡账号、联系电话。 6.审批时限:30工作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8.受理机构: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9.办理地点: 开原市动物卫生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