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中固镇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中政发〔2025〕3号

来源:开原市中固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04-01

行政村

  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按照《开原市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

  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开委办字(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固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三农”能力为重点,推进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民富村强,助推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底,选定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村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健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有效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高于往年。

  三、扶持对象

  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行业论证、县区审定”的程序,实行“三公示一公告”,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完成立项,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选择乡村振兴示范带、村集体经济收入较低的行政村为2025年扶持对象,我镇分别是:中固镇孟家寨村、中固镇赵家沟村。

  四、资金安排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4668号)安排,分配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标名额2个。财政对项目村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0万元。

  加强资金投入和支付管理,确保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实现应拨尽拨。7月底达到58%,10月底达到83%,12月底达到100%。

  • 项目实施内容

  1.中固镇孟家寨村鸡舍建设项目

  承担主体中固镇孟家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老城街道北关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孟家寨村资源类资产1.1万亩(旱田7000水田4000亩),经营性资产12万元学校场地发包金12万元2024年集体经营收益8万元。村级债务170万元(公益性债务170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资金70万元。

  项目内容金沟子镇巴尔虎营子村,靠山镇东窑村,李家台镇中清河村,马家寨镇陈家屯村,中固镇孟家寨村,中固镇赵家沟村,老城街道前三台子村,老城街道头道沟村,城东镇后马市堡村,城东镇冯家屯村,城东镇姜家村等抱团发展,联合建设养殖鸡舍5栋,主要用于肉鸡养殖,每栋1600平方,占地27亩;配套水、电、粪污处理等附属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5

  项目预期年收益:年收益7万元

  收益分配机制按集体投资比例分红

  2.中固镇赵家沟村鸡舍建设项目

  承担主体中固镇赵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老城街道北关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赵家沟村资源类资产0.6万亩(旱田6000亩),经营性资产28万元(学校场地发包金28万元)2024年集体经营收益6.1万元。村级债务38万元(公益性债务38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资金70万元

  项目内容金沟子镇巴尔虎营子村,靠山镇东窑村,李家台镇中清河村,马家寨镇陈家屯村,中固镇孟家寨村,中固镇赵家沟村,老城街道前三台子村,老城街道头道沟村,城东镇后马市堡村,城东镇冯家屯村,城东镇姜家村等抱团发展,联合建设养殖鸡舍5栋,主要用于肉鸡养殖,每栋1600平方,占地27亩;配套水、电、粪污处理等附属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5

  项目预期年收益:年收益7万元

  收益分配机制按集体投资比例分红

  、项目实施监管

  (一)项目立项阶段

  根据本实施方案编制村级项目实施方案,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工程概算和设计图纸,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提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报告,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充分论证,由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完成立项操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

  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施工设计执行,实行工程建设“五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竣工验收制。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到中固镇人民政府,中固镇人民政府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进度将资金拨付给施工单位。如果项目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履行变更程序,项目村需向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变更申请,待批复后方可变更。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序时信息。项目设施建设完成,项目村提交相关资料,中固镇人民政府出具验收意见,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对完成情况督导检查。

  (三)项目运行阶段

  健全完善治理运营机制。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或监督小组等机构。制定规范章程,明确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事项,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确保成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实处。综合运用现场公开、信息化公开手段,及时公开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情况,接受成员和社会监督。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防止借发展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坚持效益决定分配、集体福利与成员增收兼顾的原则,完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固镇人民政府审核或备案。村集体收益按规定提取后按份额分红,优先用于村内公益事业。持续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会计账簿和资产财务管理,健全村财乡代管、会计委托代理、财务公开等制度,依托信息手段、专业力量推动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扶持资金管理执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工作落实和扶持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全面统筹,负责牵头全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充分考虑中固镇人民政府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特点,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市委组织部强化党建引领、组织推动,做好统筹协调、调研督导,加强对村党组织建设、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指导;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中固镇人民政府按照计划落实好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中固镇人民政府要抓好项目落实的沟通协调工作,特别是要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电业等部门,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用电保障,帮助各村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落实落地,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

  2.加强资金人才支撑市财政局要落实本级配套资金,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项目村提供人才支撑;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作用,指导承担项目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编制本村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项目进度安排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开原市中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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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