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庆云堡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庆政发[2024]11号

来源:开原市庆云堡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10-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开原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开原市2024年辽宁省、铁岭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意见》(开乡振组办【2024】9号)的通知和《2024年开原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调整方案》(开乡振组办【2024】16号)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我镇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省级、市级和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我镇资金总额共:15.71万元

  二、资金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必需用于贫困户及监测户,不得将资金挪用他用。

  2、资金优先用于脱贫及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项目。

  3、公平使用,兼顾效率,救助与鼓励脱贫户自主发展相结合。

  三、资金使用安排

  (一)2024年庆云堡镇谭相台村路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庆云堡镇谭相台村路灯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庆云堡镇谭相台村

  项目建设内容:村民亮化工程路灯安装项目。新建路灯17盏

  项目资金来源:2024年开原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资金3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9月—2024年10月

  补助标准:024年开原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资金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改善村民夜间出行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新宾满族自治县佳禾灯具销售中心   关一漫

  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开原市庆云堡镇人民政府 张明

  (二)2024年庆云堡镇兴隆台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庆云堡镇兴隆台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项目地点:庆云堡镇兴隆台村

  项目建设内容:维修路灯75盏

  项目资金来源:2024年铁岭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补助标准:2024年铁岭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改善村民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条件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庆云堡镇兴隆台村 谭英

  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开原市庆云堡镇人民政府 王明

  (三)2024年庆云堡镇马架窝棚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庆云堡镇马架窝棚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项目地点:庆云堡镇马架窝棚村

  项目建设内容:购买垃圾清运车5辆,安装路灯10盏

  项目资金来源: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1万元,铁岭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补助标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1万元,铁岭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改善村民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条件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马架窝棚村  张跃东

  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开原市庆云堡镇人民政府 王明

  四、资金监督管理

  1、加强管理 :镇党委政府严格管理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一摆布、把关环境整治项目,监督补助资金使用,确保补助资金的有效利用。

  2、明确责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镇党委、政府作为扶贫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村级扶贫项目的制定、落实、监督、验收和资金的发放等工作。各帮扶单位要积极配合,除资金物质上的帮扶外,重点监督产业项目方案,帮扶并监督产业开展情况,确保帮扶对象巩固脱贫。  

  3、责任追究: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上玩忽职守的、管理不力的要严肃查处;对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贪占、挪用、套取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开原市庆云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 9  1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