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堡镇沿河各村委会:
为确保我镇河流水质达标及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八条及河长制工作之清“四乱”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一切“小开荒”行为。
二、禁止破坏河流堤防及在堤防两侧开荒种地行为。
三、禁止在堤防两侧、河道内倾倒垃圾、堆放畜禽粪便、乱扔病死畜禽等“四乱”行为。
四、如发生上述行为,各村要及时阻止并进行清除。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注:河道管理范围是指:1、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是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及护堤地。2、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是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
开原市庆云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