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全面提升我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消防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调整松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国莹 镇长
副主任:齐祥吉 副镇长
张军 武装部长
王晓林 派出所所长
成员:田月 宣委
宋晓明 综合执法队长
王付 应急办主任
王子军 林业站站长
李亚玲 民政助理
高欣 财政所长
姜涛 土地所长
倪奇 交通助理
刘亚芳 联通局长
贾兴俭 医院院长
初振伟 农电所所长
王骑玮 应急办成员
关志刚 中学校长
王艳海 小学校长
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三个小组:
(一)火灾隐患排查小组
组长:殷传栋
成员:张伟、孔庆鹏
(二)宣传培训小组
组长:赵峰
成员:王旭、贾国义、刘金
(三)灭火救援小组
组长:王子军
成员:赵峰、王旭、贾国义、刘金、李宝柱
二、相关职责
1、催促各部门、村民委员会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平安逐级责任制。
2、按照季节特点和消防平安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平安检查,催促整改火灾隐患。
3、指导和督促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制定防火平安公约,开展消防平安检查。
4、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间、严峻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开展消防平安检查。
5、及时总结、交流、推行消防治理先进经验,布置全年的消防平安工作任务,做好年终总结。
6,按照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任务,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1、制订镇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确定所属各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适时检查执行情况。
2、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3、研究、制定符合镇实际情况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4、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向群众宣传消防知识、技能;
5、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6、组织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大面积连片火灾扑救预案,并实施演练,协助消防机构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及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7、建立健全专职消防队和村组义务消防队,组织对其培训和演练。
8、对村组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进行奖惩。
(二)火灾隐患排查小组职责
1、开展经常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针对排查的火灾隐患指定合理整改措施方案;
3、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责任人按时整改火灾隐患;
4、根据镇工作实际向消防安全委员会分析各单位火灾隐患现状及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
5、根据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向消防安全委员会提出部门、个人的奖惩方案。
(三)宣传培训小组
1、掌握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逃生技能;
2、向群众传授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逃生技能;
3、根据工作实际向消防安全委员会提请每年四次以上的镇(乡)、街道办事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4、适时向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逃生技能。
(四)灭火救援小组
1、掌握基本灭火救援技能;
2、熟悉消防设施和器材;
3、组织本辖区内的镇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每年开展二次以上的演练。
开原市松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