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生子女光荣证补办。申报条件及材料:1.父母年龄未满49周岁2.曾经办理过独生子女证3.现需提供独生子女享受待遇证明(享受待遇存折)或者村里开具办理过独生子女的证明
二、一胎、二胎、三胎生育登记单审批。申报条件及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3结婚证4户籍所在地或单位开具婚育证明5.孕前健康检查6二胎和多胎需提供已生育孩子户口本7.再婚需提供初婚信息、离婚信息、初婚生育孩子的信息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申报条件: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4年满60周岁。所需材料:1.居民个人身份证、照片、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式两份2.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3.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4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婚育情况证明5申请人具体情况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申报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曾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且伤残达到三级以上。申报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复印件,一式两份2.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婚育情况证明3.县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人联合会依法鉴定且伤残等级为三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4.申请人具体情况的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利平 15841006648